警用公發裝備在安全規格和品質上,與第一線需求有落差,不少員警私下添購裝備,各界呼籲政府投入更多經費汰換裝備,採購制度應納入基層參與,並優化流程。
近二十年來,警察安全裝備幾次升級與改革,幾乎都是基層員警犧牲生命換來的。
二○○九年,台北市大直派出所一名員警,未對通緝犯搜身及上銬,在開車押解犯人時,被刺十七刀身亡,後續警政署才開始普發手銬給員警。一九年,鐵路警察李承翰處理補票糾紛時,被乘客持水果刀刺殺,當時企業捐出二五○支電擊槍,優先配發給鐵路警察局;但在二二年發生台南雙警命案後,外界才發現電擊槍配置仍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