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詐騙刑責加重,詐騙集團轉向以面交增加斷點,並找上好操控的青少年充當人頭或車手,詐團利誘威脅讓少年們落入犯罪陷阱,涉詐比率逐年攀高,已成為少年最大宗的犯罪型態。
我今年十九歲,是家裡的長子,升國中的時候,已經有四個弟妹。爸媽要照顧他們,沒辦法給我太多錢,從國一開始,我就會在親戚介紹的工地跟早餐店打工。
國三那年,因為錢不夠花,我在臉書社團「偏門賺錢」看到一則貼文,說只要幫忙領一次錢,可以拿到三%的報酬。我心想,如果領一百萬元,就能抽三萬元,這幾乎是我打工一個月才能賺到的錢。
對方告訴我,這是遊走在灰色地帶的產業,不用負法律責任。我加了他的「飛機」(Telegram),拍身分證正反面給他看,還要錄下從房間走到門外的影像,拍我家的門牌傳給他。後來才曉得,他是怕我拿完錢跑走,要知道怎麼找到我⋯⋯。
每次要派工時,他會幫我叫車到定點,我按照訊息指示,撿起路邊不起眼的檳榔盒,拿出提款卡到ATM領錢,再把錢放到公園長椅下,就這樣做了三天,總共領了三百多萬元。
第三天,家裡接到警局電話,我覺得怕怕的,決定自己先去自首。當我準備把飛機的訊息拿給警察看,才發現對方早就把對話紀錄刪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