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案,週四(3/26)一審宣判,柯文哲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柯文哲被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其中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13年6月,褫奪公權6年。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2個公益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有期徒刑3年6月。
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應曉薇15年6個月、沈慶京判刑10年罰金2000萬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共判1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洗錢罪3年、併科1000萬罰金,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14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罰金2000萬元。
柯文哲大掌櫃、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被判刑4年6個月。背信罪:2年6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3年2月。
前副市長彭振聲認罪,一審判處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一審判處6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被柯文哲稱「優秀公務員」的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認罪,一審判處1年3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
會計師端木正,一審判處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1年。
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宗之妹李文娟,一審判處2年4月。
吳順民、張志澄獲判無罪
另吳順民、張志澄則獲無罪,成為目前京華城案唯二在一審獲無罪判決的被告。
起訴書指出,吳順民為應曉薇顧問,被控收受沈慶京賄賂,吳順民2025年4月間以被告身份出庭時否認犯罪,強調未參與京華城一案,但仍遭北檢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起訴,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而張志澄則為京華城監察人,遭北檢依違背職務行賄罪,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北院做出一審判決,吳、張2人獲判無罪。
民眾黨則已定於26日下午17時於台大國際會議中心召開記者會,由柯文哲及律師團召開記者會,國民黨亦將於民眾黨記者會後發表立場。
柯文哲的刑度牽動民眾黨存亡與藍白合版圖,柯文哲遭判10年以上重罪,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失去角逐總統的資格,民眾黨也可能面臨泡沫化危機,且在未來「藍白合」中的話語權將大幅衰退,甚至可能遭國民黨無視。
早前律師界即普遍認為柯文哲可能面臨10年以上刑期,林智群律師指出,如果柯文哲一審的刑期在15年以下,代表他重金聘請的律師團「算有幫上忙」。但若刑期超過15年,其實也不能怪罪律師,因為當事人在法庭內外的言行多次失控,「律師是拉都拉不住」。
法界人士分析,除非柯文哲二審可以在2028總統大選前宣判,且判刑的刑度小於10年,否則可以說是2028年總統夢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