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17年,相關爭議持續延燒。其妻陳佩琪周五(4/3)發文稱「我們錢還在木可公司內,全被沒入」,引發外界質疑資金性質。
對此,時事評論員周偉航指出,木可公司為李文娟100%持股,反問「你們的錢在哪?是債權嗎?」引發討論。貼文曝光後,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網友質疑留言「自己講出來了?」。
486先生也發文指出,一早起來,看到陳佩琪這句「我們錢還在木可公司」,這句話的殺傷力其實非常大。
目前檢方與台北地院已經主張並判定,木可公司的資金來源屬於政治獻金。而依政治獻金法,這些錢本質上應該屬於競選用途的公款,而非個人資產,但陳佩琪公開使用「我們的錢」這樣的說法,從法律觀點來看,就會產生一個非常關鍵的矛盾點:她將這筆錢視為私人所有,這與檢方認定「政治獻金不得私用」的立場是直接衝突的。
486先生說,接下來比較值得觀察的,是陳佩琪本人的法律風險。
第一,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目前外界已知她曾有多次ATM存款紀錄,金額達數百萬元。若未來檢方認為這些資金與案件金流存在關聯,而無法合理說明來源,就有可能進一步被調查。
第二,洗錢相關風險。例如先前提到的資金流向,包括部分款項轉入家人帳戶進行投資。如果該筆資金最終被認定與不法來源有關,相關資金移轉行為,就可能被放在洗錢防制的框架下檢視。
第三,帳務與決策責任。若她在木可公司或相關單位中,有實質參與資金運作或帳務處理,而其中存在申報不實或資金用途不符的情形,也不排除被認定需負一定責任。
486先生認為,整體來看,這篇發文原本可能只是出於情緒上的表達,但在法律攻防中,這種用語反而可能被對方拿來放大解讀,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未來檢方是否會進一步針對相關人員採取行動,包含是否由證人轉為被告,這才是接下來真正的觀察重點。
一早起來,看到陳佩琪這句「我們錢還在木可公司」,這句話的殺傷力其實非常大。 目前檢方與台北地院已經主張並判定,木可公司的資金來源屬於政治獻金。而依政治獻金法,這些錢本質上應該屬於競選用途的公款,而非個人資產。 但陳佩琪公開使用「我們的錢...
由陳昶發佈於 2026年4月3日 星期五
陳佩琪在臉書發文指出:「更扯的是我們錢還在木可公司內,全被沒入,民進黨他們開的公司都結束了,政治獻金不但沒申報,且都不知道A到哪個人的口袋裡了?」。對此,時事評論員周偉航指出,木可公司為李文娟100%持股,反問「你們的錢在哪?是債權嗎?」引發討論。
相關貼文曝光後,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網友質疑其說法前後矛盾,紛紛留言表示「自己講出來了?」、「這算自白嗎?可以當證據了吧」、「說溜嘴了」、「完了不小心說溜嘴」、「私人的錢怎麼會在公司帳戶裡,除非……」,討論聲浪持續延燒。

陳佩琪周五(4/3)在臉書發文指出:「更扯的是我們錢還在木可公司內,全被沒入,民進黨他們開的公司都結束了,政治獻金不但沒申報,且都不知道A到哪個人的口袋裡了?」。(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民眾黨創黨黨員朱蕙蓉也發文評論,直接點名陳佩琪相關說法,並以自身在教會擔任執事的經驗作為比喻,強調公益性質資金的使用應具高度透明與嚴謹程序。朱蕙蓉指出,教會奉獻金的管理流程極為嚴密,從無名與具名捐款的清點、登記,到最終核對入帳,皆須多人交叉確認,確保每一筆資金用途清楚無誤。她強調,這類款項本質上屬於公共資源,並非任何個人可任意支配的財產。
她進一步指出,若有人將公益性資金視為私人資產,甚至透過公司或其他形式轉為個人用途,不僅在道德上難以接受,從法律層面來看,也可能涉及背信與侵占等刑責。她強調,「清白不需要透過比較他人來證明」,即便其他團體有違規情形,也不能作為自身行為的合理化理由。
針對木可公司爭議,朱蕙蓉直言,若相關資金確實來自政治獻金,卻未依規定申報或流向不明,恐已偏離法規要求,甚至涉及將支持者資源轉化為私人資產的疑慮。她並指出,相關公司與政治人物之間關係密切,更應接受外界檢視。

陳佩琪隨後再度留言強調,外界對其發言過度解讀,直指「青鳥網軍不用在那邊對我的臉書大興文字獄」。(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此外,有網友在陳佩琪貼文下方留言質疑,「木可公司由李文娟100%持股,你們的錢都在木可是什麼意思?」
對此,陳佩琪稍早回應表示,「意思是賣小物的錢都在木可,這樣懂嗎」。另有網友留言質疑,木可公司既為李文娟100%持有,且柯文哲辯護團隊也曾否認柯文哲可直接支配木可公司,反問陳佩琪此番說法,是否等同承認柯文哲夫妻實質掌控公司及財務,甚至直言「是犯罪自白嗎?」對此,陳佩琪則回應,「是李獨有,判我先生什麼刑責啊,請邏輯腦袋清楚些」。

陳佩琪則回應網友,「是李獨有,判我先生什麼刑責啊,請邏輯腦袋清楚些」。(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不過,她隨後再度留言強調,外界對其發言過度解讀,直指「青鳥網軍不用在那邊對我的臉書大興文字獄」,並提到2024年曾有媒體詢問相關問題,柯文哲當時回應,木可公司是比照「扁帽工廠」、「小英商號」與「賴桑小舖」等模式運作。
陳佩琪質疑,「請問檢察官和法官賣小物的錢是誰擁有的?若都不是候選人的,那是在求刑我先生什麼鳥事?扁帽工廠不是阿扁的?小英商號不是小英的? 賴桑小舖不是賴清德的?」最後更爆粗口「x!我怎麼生在這種國家,怎麼會有這種司法?」相關說法再度引發討論,外界對於資金性質與法規適用的爭議持續延燒。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本文授權自民視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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