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老宅延壽」計畫,將砸下50億元公款補助3千戶逾30年公寓、透天厝整修。
政策立意良善,但整合困難的實務難題待解。完善長期修繕機制,才是可長可久的核心解方。
「我們社區在1997年就團結起來,爭取古蹟保存和公園,打造宜居空間了!」今年73歲的陳金耀,住在台北萬華區華強社區已經40年了,談起和這棟公寓一起變老的點點滴滴,他不禁話匣子大開。
近幾年,熱心社區事務的陳金耀有了新煩惱,鄰居們年紀漸長,沒有電梯的五樓公寓,對長者出入極為不便,許多人寧可「囚居」在家,也不願踏出家門一步。
身體還算硬朗的他,前年耗時3個月,在公寓裡爬上爬下,主動和鄰居溝通整合,推動社區加裝電梯的整建計畫,並向台北市政府申請補助。在他的努力下,華強社區230戶共10個樓梯,已有8個確定加裝外掛式電梯,讓這棟40多年老宅更友善長者安居。

▲興建超過四十年的台北市萬華區華強社區近期整修,加裝外掛式電梯,打造友善長者的老宅空間。(攝影/陳睿緯)
挑戰:近6成屋齡逾33歲
華強社區面臨的挑戰,只是全國「人屋雙老」風暴下的冰山一角。
據內政部統計,2025年全國住宅的平均屋齡是33.8歲,逾30年以上住宅總數破554萬戶,占住宅總量58%。但政府推動已久的「都市更新」、「危老重建」計畫,近年卻出現瓶頸,目前都更案件總核定件數僅1291件、危老重建只有4838件,對比數百萬老宅只是杯水車薪。
在雙北地區擔任都市計畫審議委員的建築師洪迪光不諱言,都更需要完整土地,整合難度高;危老重建跟鄰房距離近,開挖施工容易造成鄰房損害產生糾紛,「這幾年許多工地都停擺,做不太下去。」
都更、危老緩不濟急,今年內政部決定另闢蹊徑,推出「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預計砸50億元預算,針對逾30年的4到6層公寓,以及6層以下全棟持有的透天厝,補助增設電梯、立面修繕、管線更新等,達成長者「在地安養」的終極目標。
這項計畫5月底開放申請,至今舉辦17場巡迴說明會,場場爆滿。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崔懋森觀察,各地民眾的迴響超乎預期,顯示民間需求確實存在。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也認為,逾30年的建物不需要一味拆除重建,只要妥善維護修繕,絕對能持續使用,政府推動老宅延壽是正確方向。

門檻:區權人百分百同意
然而,這項預計2027年底就結束的補助政策,實務上卻面臨住戶整合和民間經費的雙重難關,需求最迫切的民眾恐怕看得到、吃不到。
先看住戶整合。依照規定,老宅延壽方案的申請資格,需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負責人,如果兩者皆無,則需要100%區分所有權人(以下簡稱區權人)同意,才能推派代表人申請。
- 區分所有權人:在一棟公寓大廈中,擁有「專有部分」產權,並同時擁有「共用部分」(如逃生梯、電梯)持分的人。
正因為6樓以下的老舊公寓通常缺乏管委會或負責人,因此要取得所有區權人同意,對於缺乏管理和組織的老公寓社區而言,實務上是超高門檻。
難度究竟多高?陳金耀所在的華強社區,已經是鄰居關係佳且有組織的社區,當年向北市府都更處申請補助加裝電梯,單是取得5成住戶同意,他就花了數個月穿梭整合,「一開始十戶裡面只有一戶肯簽。」最後他動用長年在社區服務經營的人際關係,才勉強達到過半門檻。
現在的老宅延壽計畫,不只要區權人百分百同意,內政部更羅列多項補助項目,包含電梯、立面、樓梯間、公共管線整修、防水隔熱等項目,規定「至少選三項」,也就是所有住戶都須同意至少三項才有機會成案,讓申請難度再攀升。
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副教授楊詩弘認為,住戶整合門檻應依不同項目彈性調整,例如結構補強是全體住戶的事,需要100%同意;但若只是局部整修,不必全體住戶同意,整合會更有效率。
崔懋森已可預見,單一所有權人持有的透天厝不需整合,未來案件數可能快速衝高;而需整合的公寓大廈,以常見的增設電梯而言,一樓住戶通常最抗拒,恐怕要以裝設電梯會讓權狀增加坪數,或以房價提升作為誘因,說服住戶接受。
再看補助金額限制,老宅延壽計畫設有「每項補助總額65%」和「總金額上限」的雙天花板。舉例來說,一棟公寓增設電梯預計花費5百萬元,雖然最高補助上限為4百萬元,仍單項補助不得超過65%,最後只能拿到325萬元。
這種官、民分擔部分的補助機制,確實是使用者付費的必要規範,但也變相限制住戶須有一定財力才能申請整修;甚至「至少選三項」的樓地板設計,更讓整體費用攀升,經濟較弱勢的住戶不易負擔。
「4到6樓的公寓通常沒有管委會,就像一盤散沙。」多年來輔導社區管委會運作的郭紀子說,老宅延壽會讓「人助自助」的社區先拿到補助,而組織鬆散的社區最需要政策輔助,卻容易被漏接。
為強化弱勢社區的整合效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建設組長王武聰表示,政策有規畫地方服務團,由中央全額補助專業機構,投入經費和資源協助民眾進行整合。但實務上如何接軌地方團隊,有待上路後持續觀察。
楊詩弘則建議,地方政府建管單位最清楚轄內哪些老宅有公安危險,或有長者福利需求,應該強化前期輔導機制,優先協助弱勢申請老宅延壽補助,讓經費真正花在刀口上。

解方:鼓勵民間自主修繕
然而,政府砸再多短期預算輔導老宅延壽,涵蓋範圍畢竟有限;如何從法規層面精進,鼓勵民間建立自主修繕機制,才是長遠之計。
面對老宅修繕的「人、錢」雙重難關,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已規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期限內未成立可開罰最高20萬元;但針對公寓大廈修繕的機制,卻長年付之闕如,官方和民間都不夠重視。
實務來看,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立公共基金,要求建商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金額提列,區權人也須繳納,並將基金用於支付建物共有部分的修繕、管理和維護。
不過,公共基金經常被視為「管理費」,用於其他用途。郭紀子指出,許多社區將這筆經費用於日常管理,成為「月光族」,當遇到大修繕或支應老宅延壽補助的自付額,通常沒錢支應,得額外再向住戶收取費用,容易引發社區爭端。
為了解決類似困境,日本設有「長期修繕」制度。
2008年,日本國土交通省頒布一份以集合住宅為對象的《長期修繕計畫製作指導方針與解說》,明定公寓大廈應製作30年期間的長期修繕計畫,預估將來可能的修繕工程項目,計算必要費用,設定每月應收取的修繕儲備金。
長期研究日本建築修繕機制的楊詩弘解釋,日本長期修繕制度讓管理費和長期修繕基金分開收取,例如台灣常見一坪每月收取60元管理費,日本在60元以外,會再收一筆專用於修繕的基金,確保未來整建有足夠經費。他認為,台灣未必要透過修法,可以比照日本先制定指導方針。
郭紀子直言,台灣目前沒有好的機制,要求建築物使用人或所有權人要「好好把房子維護好」,老宅延壽也許立意良善,但仍是透過政府的預算協助私人建物維修,甚至有錢、有組織的社區更容易得到補助,資源分配未必正義,長期仍要參考日本的修繕機制,導向民間自己負責,才是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