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網上過去曾列出她的9大惡劣霸凌行徑、包含濫用公款送禮、過度裝修辦公等。
謝宜容曾在庭上全數認罪,哽咽地說出「對不起國家對她的栽培」,盼能緩刑。周四(4/16)上午判決再出爐,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宣判維持4年6月,褫奪公權改判2年,可上訴。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護航習翌設計承包標案、侵占公家採購的高價禮盒,一審依圖利、洩密及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判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仍判謝女4年6月徒刑,但改判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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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指出,檢察官、謝宜容均僅針對量刑上訴,一審已經審酌謝宜容的犯罪情節、動機和所生損害等整體量刑事由,來做整體評價,沒有違反罪責原則、公平原則,認定雙方上訴均無理由而駁回。
高院表示,謝宜容雖請求減刑並宣告緩刑,但合議庭綜觀謝女的犯罪情狀,認為已經適用相關減刑規定後,做出適當量刑,並沒有顯可憫恕之情,難認有何情輕法重之憾,且謝女犯三罪的刑度都在兩年以上,不符緩刑要件。
至於褫奪公權部分,因宣告多數褫奪公權時只要就「最長部分」來執行,一審就謝宜容所犯三罪各宣告褫奪公權2年,卻在主文定應執行褫奪公權3年,有所違誤,而撤銷改判褫奪公權2年。
謝宜容因霸凌基層公務員,全國撻伐,立法院去年6月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明定機關首長及一級主管經認定職場霸凌成立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謝宜容護航裝潢業者習翌設計得標、侵占公家所採購高價禮盒,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2024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統整為一公告金額以下的採購案交由習翌承包,並提前洩漏標案內容,藉此為習翌量身訂作採購案,獲得17萬餘元不法利益。
此外,謝宜容明知三節禮盒為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屬公用及公有財物,卻於2023年至2024年春節、端午、中秋三節,將發送剩餘的12個禮盒侵占為己用,涉侵占2萬901元公有財物。
謝宜容在新北地院一審開庭時便全部認罪,謝多次痛哭失聲。一審依圖利、洩密及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判4年6月徒刑。檢察官和謝宜容皆針對量刑上訴,謝女雖對檢方上訴表示「無意見」,也不爭執犯罪事實和沒收金額,但律師團都指檢方上訴無理。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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