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台灣換肝名醫、前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陳堯俐,涉嫌仲介9名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藉此賺1466萬仲介費,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遭到判刑。
衛福部長石崇良證實已發出廢照處分,這是台灣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遭廢照案件。對此,中山附醫發出3點聲明回應:
1、陳堯俐教授於彰化基督教醫院任職期間發生案件,本院非司法單位也非主管機關故無管轄權,對案情一無所悉,無法評論。
2、為配合司法調查,陳堯俐教授自2024年12月起即已免兼副院長之行政職。
3、衛福部行政處分公函已送達陳堯俐教授本人,本院在獲悉該公函內容後,依本院主治醫師聘任規則及人事評議考核委員會決議,已停聘陳堯俐教授。
判決書內容指出,中國肝臟及腎臟的購買費用、腎臟地供體費約20萬人民幣、肝臟的供體費約35萬元至40萬元人民幣,視血型與當時法規規範、供體提供之難易度而定。
以總價來說,肝臟移植需花費台幣500萬元至750萬元不等、腎臟移植需花費台幣300萬元至350萬元不等。
此外,另有病患及家屬等人前往中國的食宿與搭機費用,以及支付中國醫師報酬、術後照護、戒護人員、護理人員及交通食宿等費用等等。
根據中時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有6名病患做肝臟移植,其中3人皆不到2年就身亡、1名在手術近5年後過世;另外,1名病患為了做肝臟移植,匯款1400多萬到林姓業務戶頭,746萬元卻落入陳堯俐口袋,最後仍在手術後兩週身亡。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內容>>請看這
時任中山附醫副院長陳堯俐仲介國內病患赴中國接受器官移植遭判刑確定。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證實已決定廢止陳堯俐醫師執照,為台灣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遭廢照案件。
據報導,陳堯俐涉嫌自2008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非法仲介多名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從中獲取高額利益。彰化地院認為,陳堯俐擔任醫師多年,於器官移植領域具有相當知名度,卻謀私利、共賺取新台幣1466萬元。
地院依陳堯俐犯9個共同仲介器官移植,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2年徒刑,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500萬元。衛福部近期則以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規定,廢除陳堯俐醫事人員證書執照。
石崇良今天出席活動後被問及此事,他說,陳姓醫師經法院判決確認,確實數次仲介台灣病人到海外接受器官移植,嚴重違反醫學倫理,以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醫事人員不得仲介,嚴重者廢止醫師執照。經醫事司醫審會討論確認,近期已發出處分。
此案為國內第1起因仲介器官而廢照的醫師案,石崇良說,過去也有廢過醫師證書,例如用假檢體冒充病人有癌症來詐領保險費、涉及毒品使用等案例,於仲介到海外器官移植,陳姓醫師是第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