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周三(10/7)舉行第四場公聽會。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伍麗華等人提案,主張將公民複決改為「選舉人團投票複決」。鍾佳濱認為可借鑒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克服選舉人全體投票參與的技術問題。
綜合媒體報導,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提出,選舉人團是另類設計的公民複決形式,雖然能降低公民複決技術性障礙,但制度模式無法直接採美國方式,應配合台灣制度設計,避免選舉人團成為另一個「濃縮型國會」。
此外,針對現行修憲門檻過高,民眾黨立委劉書彬表示,她主張該開始討論「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的可行性。建議在延續中華民國國家的基礎上,以及遵守保障各項基本原則,重建台灣憲政制度。她強調,這並非否定中華民國,更不是要另立新國家。而是透過民主、和平,充分正當性程序,重新建立一個符合台灣現代需要的憲政制度。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周三(10/7)召開公聽會,討論立委提案將全民投票複決改為「選舉人團」。學者表示,雖能降低公民複決的技術性障礙,但在制度設計、代表產生及直接民主程度等問題仍需評估,且也應避免選舉人團成為另一個國會。
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案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並於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
鑒於現行修憲門檻太高,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伍麗華等30人提出修憲案,主張將現行全民投票複決改為「選舉人團投票複決」。
鍾佳濱表示,2022年18歲修憲案公民複決的門檻是961萬人,回顧歷屆選舉,最高投票率是在2020年的總統選舉,當時投票率為74.9%、800多萬票,離修憲門檻仍有距離。他認為可以借鑒美國的選舉人團制度,該設計可克服選舉人全體投票參與的技術問題。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表示,選舉人團是另類設計的公民複決形式,大幅降低公投本身的制度與運作障礙,尤其是當投票率普遍低落,在方向上值得討論與支持。
不過,林佳和指出,制度模式無法直接參採美國方式,仍應配合台灣制度設計,可參考過去省市議員間接選舉等經驗,並避免選舉人團成為另一個「濃縮型國會」。
東海大學日本區域研究中心主任陳永峰則認為,選舉人團涉及政治利益,應先擱置,現階段應先降低修憲門檻,將立法院提案及表決門檻由3/4降為2/3,公民複決則參考日本制度,改成單純多數決或設定50%投票率門檻,以降低修憲的政治與制度障礙。
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特聘教授張其祿表示,改用選舉人團有技術性的問題,包括代表如何產生,以及是否成為另一個有政黨比例的政治機關,且2005年修憲精神是期待將複決權交付人民,若設置此機制,是否降低直接民主的程度,還須審慎思考。
→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公聽會(第4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