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重判17年,全案目前上訴二審纏訟中。柯文哲親信、前辦公室主任李文宗19日正式向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遞狀,針對背信罪進行部分認罪。
李文宗於庭上坦承,曾挪用眾望基金會約210萬元公款,用來支付包含「橘子」許芷瑜在內等4名民眾黨相關人士的薪水。隨著同案共犯李文宗表態認罪,後續司法攻防與判決結果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律師黃帝穎分析,李文宗認罪,背信罪共犯柯文哲難逃罪責。背信罪二審定讞,不得上訴第三審,高院若維持柯文哲一審背信罪2年6月,柯將提早入獄。
大帳房高院部分認罪 坦承公款付橘子薪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包含柯文哲在內的7名被告與檢察官均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19日開庭審理,傳喚柯文哲辦公室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出庭。
李文宗步入法院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會認罪,李文宗表示會認部分的背信罪。隨後於高院開庭時,李文宗的辯護律師李傳侯、唐于智當庭遞狀,向法官表示李文宗坦承背信罪部分犯行,但對於公益侵占罪則是否認犯罪。
李文宗於庭上確認,坦承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210萬元,用以聘僱4名未實際到基金會工作、而是從事柯文哲競選活動的人員。這4人分別為前北市府市長室約僱人員顧旻、柯文哲秘書許芷瑜、前台師大教授林保淳,以及前民眾黨代表黃心緗。
挪用公款支付薪資 律師指全盤背信不合理
根據一審判決指出,柯文哲被控與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合謀,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共計827萬餘元,用來支付競選總部、民眾黨及台北市政府相關人員的薪水。一審法院依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判處李文宗4年6個月徒刑;李文娟則依公益侵占罪、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判刑2年4個月。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李文宗委任律師補充說明,一審認定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公款支付競總員工薪資為背信罪,但基金會不可能不聘雇人員。律師認為,一審判決認定支付所有人薪資都是背信,有不合理之處。
律師進一步表示,希望檢方出證時能指明較為明確的範圍,若能指明支付哪些人的部分涉犯背信,會評估是否有認罪的可能性。如今李文宗已確認針對給付許芷瑜等4人的210萬元部分認罪,此外,同案被告李文娟也傳出有意認罪。
背信罪二審即定讞 共犯認罪恐衝擊柯文哲
檢方調查指出,柯文哲涉嫌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10萬元賄款,並指示北市府官員於京華城案放水,讓其違法取得高達121億元的容積獎勵。除了京華城案,柯文哲也被控利用販賣KP小物等手法,侵占自己與民眾黨的政治獻金逾6千萬元。
李文宗身為柯文哲大帳房並擔任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如今在高院審理中確定認罪。律師黃帝穎透過臉書發文分析,依據一審判決及檢察官起訴書,柯文哲與李文宗就眾望基金會部分被認定為共犯背信罪,其中柯文哲一審背信罪遭判處2年6個月徒刑。
黃帝穎指出,實務上共犯具行為分擔與犯意聯絡,如今共犯李文宗認罪,柯文哲恐難逃背信罪責。由於背信罪於二審即定讞,不得上訴第三審,若高院維持柯文哲一審背信罪2年6個月徒刑的判決,將可能面臨提早入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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