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涉獄中行賄案,二審認定難以證明對價關係,逆轉改判無罪。
早在一八年,法務部就針對賄賂罪「對價難舉證」提修法解套,卻在行政院卡關八年,亟需重啟檢討。
稱為「史上最大獄政弊案」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獄中行賄案,近日二審逆轉,全數被告改判無罪。
二○一三年十一月,王令麟因力霸掏空案進入台北監獄服刑,期間涉嫌透過特助胡曉菁,行賄當時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戒護科員祖興華。餽贈內容包括:一四年間,胡曉菁三度贈送蘇清俊年節禮盒,並在蘇入住東森海洋溫泉酒店時,免費招待他升級總統套房,以公關帳核銷;在王令麟指示下,胡曉菁也幫祖興華代買SK-II青春露並贈送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