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倒數,城市安全也在倒數
距離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倒數一個月,都市更新成為熱門政見。簡化程序、提高容積或成立專責機關,都很吸睛。但在比較哪項政策「更快」以前,應先看清城市現實。近七成人口集中六都,全臺逾三十年老屋已突破五百萬戶。臺灣進入超高齡社會後,「人屋雙老」帶來的居住問題,也直接牽動城市安全。部分老屋缺乏電梯、無障礙設施及耐震能力,遭遇災害時,高齡住戶的風險更高。選舉有投票日,老屋與災害風險卻不會預告何時到來。都市更新早已是城市治理的必答題,接下來要面對的是如何做好。
都更不是速度競賽
都更從整合、規劃設計、審查、權利變換,到安置、興建與分屋,本來就需要時間。基地複雜、產權多元,辦理多年不必然等於失敗。需要檢討的是不必要的等待、重複審查、權責不清與資訊落差。
都更最終要看能否順利完成。成功的標準應是程序可預期、資訊能理解、爭議有管道處理,並在合理時間內完成。
信任,才是都更最缺的容積
對住戶而言,容積固然重要,能分回多少、是否要補差額、搬遷期間住哪裡,以及重建後是否仍負擔得起,同樣都是切身問題。若權利變換、共同負擔、估價及安置只剩艱深術語,再多獎勵也難以換得認同。
政府與實施者應以居民聽得懂的語言公開資訊,讓成本、權利與選擇都能被檢視。居民的信任,是都更能夠走下去的重要基礎。
專責機關重在整合權責
都市更新事業橫跨都發、地政、工務、住宅、交通、財政與法制。成立都市更新局等專責機關,可以整合權責、建立單一窗口,減少民眾在機關間奔波。行政效率也不應只以「案件變快」衡量。良好的行政協力,也有助於建立民眾的信任。
效率不能以犧牲財產權、居住權及程序正義為代價。讓民眾知道誰負責、進度到哪裡、爭議如何處理,才是有感的效率。
從救急都更走向預防性規劃
許多更新等到建物老化、環境衰敗或安全疑慮浮現才啟動,再加上多年整合與重建期,對居民而言遙不可及。都市不能等到病危才插管,預防工作必須做在前面。
政府應透過都市計畫、更新計畫與都市設計,盤點未來十至十五年的人口結構、耐震風險、公共設施、交通節點及氣候調適需求。更新除了建物重建,也應改善人行、防災與公共空間,讓街區及環境同步升級。
安置與更新策略要因人因地制宜
安置搬遷與分回比例的不確定性,是住戶猶豫參與都更的重要原因。都更不應只有「搬出、拆除、重建、搬回」一條路,政府可整合公有住宅、社會住宅或私部門開發,提供中繼住宅、租金補貼、異地換屋及跨區換屋等多元選擇。
不同生命階段的居住需求各異。都市更新若能結合住宅政策,透過跨區都更合作,整合不同更新案的期程與房源,便可提供異地換屋等多元選擇,減少長期中繼安置的不確定性,降低迫遷與仕紳化風險。
各地房價、土地價值、建築成本與發展需求不同,都更不能採取全國一致的標準。高房價地區可由市場價值支撐開發;低房價地區則須搭配公辦都更、稅賦減免、融資或公共投資。各地需要依照自身條件,找到可行的更新路徑。
比「快」更重要的是安心
選舉政見可以要求審查速度,但城市治理仍必須交付信任。成功的都更,最終要看居民權益能否獲得保障、都市機能能否改善,以及參與者能否感到安心。
都更需要兼顧效率與信任,也要透過預防性治理及規劃,提早面對城市老化問題。做好都市更新,建物與生活環境可以一起改善,城市也會更加安全、宜居並具備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