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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整骨可以做,物理治療師卻違法? 物理治療師也是台灣預防醫學關鍵!

推拿整骨可以做,物理治療師卻違法? 物理治療師也是台灣預防醫學關鍵!

王君瑭

幸福熟齡

攝影:蕭芃凱

2022-04-13 10:00

全球進入高齡化時代,預防醫學與提升生活品質儼然成為各國醫療佈署最重要的一環,今周刊於本月11日舉辦「物理治療全球現況與專業趨勢論壇」,邀請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物理治療學會理事長、立法委員、律師、社會研究學者等多名專家共同與會,以提升全民醫療與生活品質為前提,針對物理治療師法修法內容進行討論。

 

物理治療是預防醫學的關鍵之一

 

今周刊發行人梁永煌表示,醫療進步的現今,全球都面臨「高齡化時代」、「壽命延長,慢性病盛行率提高」及「醫療支出增加」的三大問題,尤其台灣從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後,預估將於202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化進程僅七年,可說是世界最快。預防醫學是迎接超高齡社會最重要的準備工作之一,而物理治療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然而,現今台灣的物理治療師法卻與民眾福祉存在衝突與矛盾,因此希望藉由本次的趨勢論壇,讓各方有更多溝通的機會,並共同努力推動修法、進步台灣。

 

物理治療的專業被漠視?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理事長王子娟教授表示,物理治療目的是發展、維持服務對象最大動作功能的能力。物理治療的專業價值在於讓人們生活品質最大化。服務對象不只有病患,服務內容也不是只做復健,而是預防、治療因老化、傷病所帶來的動作及疼痛問題,讓功能提升、過更健康的生活。

 

物理治療可以讓人們”動得更好、更健康”,所以許多國家的物理治療師總人數依據人口組成需求而規劃。澳洲人口跟臺灣大約,但是物理治療師人數是臺灣4倍。物理治療師在臺灣大部分在醫院、診所,比較少治療師可以深入社區服務民眾。而美國與澳洲物理治療師則有30~40%自行開業,是社區健康的守護者。

 

讓物理治療師進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但是受限於物理治療師的母法,效果有限。護理師、營養師、運動保健師、整復推拿師、健身教練等,都能對民眾直接介入,唯有物理治療師,須先通過醫生這一關。沒有醫師診斷、照會、醫囑執業是違法的。

 

物理治療在國際上已延伸至醫療前端,其目的是讓人動得更好、更健康的老化,在提升生活品質最大化中,物理治療都能提供最專業的協助,但台灣民眾對物理治療,卻缺乏動作專家的專業印象,其原因與法規限制有非常大的關係。

 

最大癥結點就在於根據「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規定,物理治療師所有行為都必須有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才能進行,否則有違法疑慮,使物理治療師無法獨立做出醫療判斷與治療行為,只能以「復能」、「延緩失能」、「輔具業務」等詞彙,且強調「不是做物理治療」,以避免觸法。因此,王子娟理事長認為正是物理治療師法混淆了民眾認知,甚至寧可求助民俗療法也無法尋求專業物理治療師的幫助。

 

如果物理治療師想幫民眾促進健康,還需要移除物理治療師的頭銜,去考健身教練證照,實在是非常弔詭的一件事。其實很多老年人有慢性病,如高血脂、高血壓、骨質疏鬆,這些人可以接受體能指導員指導運動,卻不能在有醫學背景的物理治療師監督下運動?物理治療師法是保護專業,還是限制專業?物理治療師法是保護民眾,還是限制民眾?

 

這也讓台灣在醫療的前瞻性上慢步許多,目前全世界有高達75%的國家,執行物理治療不需要醫囑。她更以英國為例,由物理治療師作為肌肉骨骼傷病的初診醫療人員,在提升醫療品質,更快達到療效、降低就醫次數與減少消炎藥使用、縮短民眾就醫等待時間,都有非常顯著的效果。

 

王子娟理事長呼籲大家支持「以民眾為中心」的物理治療師法修法行動,希望在台灣老化速度居全球之冠的情勢下,讓物理治療師成為幫民眾健康把關的一員,提供全方位的物理治療服務,降低民眾的醫療支出,也分擔醫師的醫療負擔。

 

醫療與健康法規、資源分開邁向健康大道 讓專業分工減少醫療負擔

 

而長期關注物理治療師法的立法委員吳玉琴委員也表示,我國平均壽命延長,首要議題便是「如何活得好」,要做的不該只是失能照顧,更該是延緩失能、維持健康、不失能。

 

為什麼主張修法,因為從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特殊教育乃至運動防護都是物理治療師可以供貢獻的領域,修法的精神即是將物理治療醫療傷病與健康促進的規範分開,讓物理治療能在更多領域發揮功能,促進民眾的福祉。假設物理治療師所有業務行為都需要醫生開立醫囑才能執行,必定增加醫療負擔,也限制物理治療專業發展。

 

立法委員吳玉琴希望朝野共同努力讓修法早日通過。

 

衛福部醫事司劉玉菁副司長表示所有醫事人員必須暨分工又合作,才能共創最好的醫療體系。因為醫療攸關人命,對擁有業務排他性、業務專屬性者,罰則可能會提高。針對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目前朝野都有提案,衛福部會針對醫療人力做相關評估。

 

前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醫師則補充說明,台灣老化速度世界第一,但醫養結合制度卻跟不上,在法規有矛盾之下,第一個受害的是民眾,第二個則是健保。

 

黃勝堅醫師指出物理治療師應以家庭為中心進入社區,否則若依台灣現況,85%物理治療師都在醫療院所,遠水救不了近火,民眾恐無法在第一時間及時就診且獲得適當的治療。

 

如何讓物理治療師在社區導向整合照護體系中發揮最大、最即時的效益,本次修法至關重要,希望能盡速通過。

 

現行物理治療師法規範承受不平等對待,並限制民眾選擇的自由

 

長期關注物理治療法的恆業法律事務所林上倫律師更以法律角度指出,物理治療師屬於醫療法第10條的醫事人員,但現行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要求物理治療師「須有醫囑才能進行治療」,反觀「護理人員」、「心理師」、「助產人員」、「驗光人員」等醫事人員皆有「不須醫囑」得獨立執行業務的情形,明顯違反平等原則。

 

他進一步說明差別待遇,物理治療師執照要求物理治療學歷且須通過高難度、低通過率的考試,為何執行業務卻比其他醫事人員更需要醫囑?且物理治療臨床上許多介入是針對「無疾病大眾」所設計,包含強化肌群、肌肉放鬆等,明顯不需要醫師診斷,亦無造成行為人受傷之風險,卻受到限制及其不合理。

 

林上倫律師表示物理治療師既有專業及執照,卻不能獨立進行業務,使欲接受物理治療的民眾付出的健康、時間與金錢成本大幅上升,並可能錯過黃金治療期。其次,名為按摩、肌肉放鬆的民俗療法或健身教練卻可以操作相仿的業務內容。物理治療執照反而成為枷鎖,也阻擋民眾享有「安全專業且有效的物理治療」,因此修法勢在必行。

 

陽明物理治療所總院長朱俊榮也以開業15年的經驗,指出物理治療所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他說不同的醫事機構,在法律上對獨立執行業務都有不同程度的開放,如「健康諮詢評估」、「非疾病類治療」、「依民眾年齡得以執行業務」等,但物理治療師在治療所執行的「所有業務皆不開放」。所有業務都須經醫生診斷或醫囑。不公平的現況就是:民眾可以自行買藥,但是,連到物理治療所做諮詢,都是違法

 

他也以現行的民俗調理業為例,只要不宣稱療效,就不列入醫療管理行為,可進行與物理治療師相似的「按摩」、「部位調理」、「關節鬆動」等行為,反而可能讓民眾接受不安全的處置。

 

朱總院長總結:物理治療所的設置美意是讓民眾更方便取得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和治療服務,但由於物理師治療法的限制,不但讓治療師無法及時即供服務,浪費醫療資源,並讓民眾更不易接受專業且安全的處置與資訊。

 

流線傳媒社長戴季全更以自身經驗發聲,以公民角度而言,在不妨礙公共安全的前提下,為何人民無法根據自身最大利益,自由選擇想要的醫療方式。戴季全社長認為現行法規是對人權的限制,不應該出現在民主的社會。

 

再者,民眾可以選擇不同民俗風格的按摩師、推拿療法和中醫療法,但卻限制具有高度專業與科學驗證的物理治療師進行治療,實在缺乏合理性。法規限制的結果可能剝奪民眾獲得治療及提升生活品質的機會,違法民主國家的精神,剝奪人民福祉。

流線傳媒戴季全認為民主國家人民更該有選擇醫療的自由。

 

民主法治精髓應是:讓專業能力有機會盡情發揮實現存在價值

 

前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則從國家發展角度切入,指出台灣一年高達8000億的健保支出,卻換來平均8.5年的臥病(或不健康)年齡,實為不合理之處,這就是醫療分配的結構性問題。

 

她進一步舉例,物理治療師修業時間長達六年,幾乎與醫師無異,卻在工作權上有巨大差異,沒有獨立醫療的自主權力,就是在醫療上不合理的配置且罔顧專業。她以法學專業背景指出,進步的法治必須保留彈性與兼顧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真正的民主法治精髓應該是讓專業能力有機會盡情發揮、實現存在價值。

 

因此她建議醫療與健康資源應該脫鉤,投入大健康產業,向健康促進邁進,應釐清「醫囑」的必要性。物理治療師法應在業務範疇中,明確列出「不能做之事」,而非限縮列出「可以做之事」,給物理治療師自主執行的空間。

 

物理治療師有能力判斷”禁忌症”作物理性功能診斷 有別於醫師做病理診斷

 

台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陳韋宏則以自身經驗與研究論文為例,說明他曾因罹患嚴重下背痛,尋求民俗療法、神經外科、復健科、骨科等多種管道都無法確定病因,反覆疼痛兩年,最後是在物理治療師的仔細評估後,懷疑他有椎間盤突出,請他到醫院做檢查才確診。

 

多年後復發,並在急性復發期嚴重到無法下床,也是先找一位物理治療師,緊急教導緩解姿勢與動作,再到醫院就診。醫生建議開刀並建議不再進行高強度運動,而物理治療師卻透過指導一系列運動,並教導正確安全的動作模式,讓他在不開刀的狀況下,逐漸恢復到以前的運動強度。

 

 

陳韋宏也以此例說明了「病理性診斷」與「功能性診斷」的差異,指出物理治療師有一套對於身體病痛的不同治療觀。相對於醫師針對疾病做出診斷,物理治療師則關注病痛所帶來的功能性影響。他主張對於民眾而言,傷病治療與動作重建是兩個獨立而不可或缺的面向。然而法規卻預設了治療師只會傷病治療,限縮了民眾近用不同照護資源的權利。

 

美國台灣皆有物理治療師執照,且在紐約有七年執業經驗的治療師劉奕辰表示,健身個案動作產生的症狀,在現有台灣醫療體系下,不可能獲得病理診斷。大量的亞健康族群皆是需要物理治療的專業,以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

 

臺大物理治療學系六年級的林稚荃,從自身在球隊執行防護經驗提出,運動選手非有病理性變化,許多運動員需要的是物理治療師提供協助,放鬆肌肉、調整關節位置、重建動作模式、協助改善運動表現。但,以上種種,卻礙於法規限制,在沒有醫囑的情形下,物理治療師完全無法在第一時間提供最即時的協助,延誤黃金治療時間。而若是運動員第一時間有傷病,物理治療師也可及時協助治療或評估轉介醫院。

 

現在全民運動風氣高漲,資訊也十分發達,對物理治療師的需求有增無減,希望透過溝通能改變現有的傳統觀念,讓法規鬆綁,別讓有專業的物理治療師只能附屬在醫生之下,讓整體社會的需求去推動修法進程。

 

陽明交通大學物治系學生龔冠豪也提出看法,在學期間讓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分析人體動作的「肌動學」,透過評估及基礎訓練能讓身體功能更順暢,甚至提高運動表現。物理治療與其他科系學習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學習許多與人體動作相關的科學。他期盼順利修法,讓他們這些生力軍可以踏實學習,幫助需要的人恢復功能。

 

直接介入(DIRECT ACCESS)效益可見於減少醫療支出及就診次數,並增加病人功能恢復

 

劉奕辰治療師說:在美國,物理治療師可以「直接介入」,也就是說,民眾可以直接獲得物理治療服務,不必先看醫師,增加服務可近性,及時處理問題,也因物理治療師辨識問題後,及時轉診給醫師,這樣的合作模式,最大受益者是民眾。

 

劉奕辰治療師說明美國目前物理治療師與醫師分工現況。

 

他說根據研究數據,物理治療直接介入模式,讓患者與民眾在照護品質、就醫次數及恢復人體功能上都有更好的成果,也避免不必要的侵入性檢查。舉例說明:退化性關節炎(病理診斷),是本來有關節炎,不能走路,還是原先股四頭肌力不足、走路動作模式不佳(功能診斷),造成後續關節炎?如果物理治療師早一步給予功能診斷,介入民眾的健康,將有機會防止病理變化產生。

 

世界許多國家都發現,物理治療師擁有判斷”禁忌症”並轉介的能力,讓物理治療師成為第一線的醫療人員是安全的;美國物理治療學會一項十年的觀察,發現並沒有因為物理治療師直接評估與治療,而產生嚴重安全疑慮的狀況發生。

 

堅持對的事情-物理治療師法鬆綁完善 是高齡社會促進全民福祉關鍵

 

論壇最後,由今周刊發行人梁永煌總結:物理治療師法修法是促進全民福祉的必要關鍵,需要各界人士共同關注努力。對的事情就要堅持做下去,台灣也能繼續向前進步。台灣是個自由開放的社會,民眾有權利在不損及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專業來增進自身的福祉。期待看到物理治療師法修法成功的那天。

 

✍️支持「物理治療師法」修法連署連結:https://forms.gle/JtxMGCMDipLXNv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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