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北部某家醫院在執行器捐時,由於該名病患心跳尚未停止,就要求檢警人員進行相驗,準備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引發違反器捐程序、醫療倫理疑慮。衛福部事後表示將嚴格審查之外,今(12)日器捐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病患到院後至器官摘除的過程,並強調整個過程遵循DCD(心臟死亡捐贈)協議,確保所有程序合法且符合醫療標準。
器捐中心說明,該案為一名年輕男性因車禍重傷送醫,病情嚴重,家屬隔日主動表示不希望病人受苦,同時表達器捐意願。原預計執行腦死判定器官捐贈程序,但評估病況後無法完成腦死判定程序,院方召開緩和醫療家庭諮詢會議,並清楚說明DCD流程與倫理、醫療重點,取得家屬同意,依法啟動器捐程序。
器捐中心說明,本案報請地檢署協助。檢察官與法醫於同日深夜到院,進行現場問訊與相驗,隔日凌晨完成病人死亡宣告與法律文書開立,並由家屬將「相驗屍體證明書」轉交醫療團隊,最終順利完成器官捐贈手術。
器捐中心強調,在醫療、倫理與法律三面向皆符合法規與專業原則。過程中家屬秉持無私大愛,醫療團隊依據DCD指引審慎執行,檢察官與法醫全程依法協助,是我國DCD器官捐贈制度之典範案例。
器捐中心坦言,在與司法機關初步連繫階段,溝通內容仍有精進空間,將邀集全台器官勸募醫院之臨床與法務專家,召開專家會議,研議後續流程說明與行政溝通機制之強化。
※本文授權自TVBS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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