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進口豬肉含有萊克多巴胺引發社會不安,雖來自澳大利亞,仍被視為是美國萊豬輸台的敲門磚,食藥署表示會緊盯不合格業者,不會針對合法產品要求標示或公布流向。生物醫學專家表示,依認可來源進口肉類,並遵守國家的進口要求,接受食品安全監督、檢驗和抽樣檢測,才是確保食安的正道。
北市衛生局周二(5/6)啟動「豬肉標示查核暨抽驗專案」,針對傳統市場、超市、量販店及餐飲業等通路抽驗豬肉產品,強化市售豬肉產品之來源管理與安全把關。
逐年實施萊克多巴胺容許量
4年來豬肉檢出僅1批
上個月29日首批萊豬輸台引發關注,是四年來第一批外國進口豬肉邊境檢出萊克多巴胺,豬其他可食部位22.99噸被檢出含有0.001ppm萊克多巴胺。
▲翻攝自食藥署豬肉儀表板網站
食藥署說明,自101年9月11日實施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於牛肌肉;而豬肌肉、脂(含皮)、肝、腎及其他可食部位則是自110年1月1日實施。
據「豬肉儀表板」資料顯示,101年9月11日至114年4月30日邊境報驗牛肉及牛雜碎共計24萬9609批,檢出萊克多巴胺計2493批,其中,檢出萊克多巴胺超標不合格為6批,不合格批均退運銷毀。
110年1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邊境報驗豬肉及豬雜碎共計2萬5,466批,檢出萊克多巴胺計1批,其中,檢出萊克多巴胺超標不合格為0批。牛豬肉產品均一體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有合格放行案件,都在科學分析下可接受風險。
強調「食安優先」
食藥署、業者說分明
食藥署於5日舉行記者會說明,署長姜至剛表示,表示「食安優先一直放在我心上」,強調「食安優先、科學分析、國際標準及市場稽查」辦理。且根據食安法規定,不會提高邊境查驗抽批比例,仍維持2至10%的一般抽批比率,也不會公布流向,
外界憂心標示不實造成民眾吃下萊豬,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指出,自2021年至今年3月,食藥署專案查核豬肉及其可食部位標示約30萬件,查獲111件不合格,共裁處352萬元。
台中市政府表示,該批肉品進口商為台中市太平區品田國際農畜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肉品全數冰存中均未販售。進口公司於5日發表聲明致歉,表示會再自行多方送驗,並與國外供應廠商討論賠償及銷毀等後續處理事宜,在責任釐清前,不會進行販售、分裝等處理。
吃不吃萊豬由專家告訴你
「事關對萊克多巴胺的瞭解」
萊豬進口引發民眾恐慌。《今周刊》先前報導,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何美鄉認為,國人要不要吃萊豬,事關對萊克多巴胺的瞭解,才能討論健康與食安層面。
根據世界糧農組織/世衛組織(FAO/WHO)所組成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 (JECFA) 的評估,人體每日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的攝取量的上限為1微克 (μg)/kg 體重(相當於ppb、1ppm等於1000ppb) 。
所謂安全容許的攝取量,就是一個人終生每天都攝取此劑量的萊克多巴胺,仍不會有健康疑慮。也就是說,一個60公斤的人,終生每天可以吃進60微克的純萊克多巴胺,像吃藥一樣,也不會有萊克多巴胺的不良反應,如高血壓、心悸、頭痛等。
參考美國《 2013年1月份的消費者報導》,在 240 個樣本中約有 20% 的樣本可檢測出萊克多巴胺含量,但所有的樣本所含的劑量都低於十億分之五 (5 ppb),也就是遠低於10 ppb 的國際標準 ─ 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於 2012 年 7 月所定的 10 ppb 的標準。
台灣衛福部就萊克多巴胺而言,參考 JECFA 對用於食品生產的萊克多巴胺進行的安全評估,並根據其所定的每日可攝取的安全劑量,且考量台灣人對腎臟(腰子)的嗜好及可能的消費量後, 決定把腎臟的最高容許劑量,從90ppb ,降為40ppb 。
台灣依國際標準訂定肉品中可允許的萊克多巴胺劑量。專家說明,依認可來源進口肉類(不走私),並遵守國家的進口要求,接受食品安全監督、檢驗和抽樣檢測,才是確保食安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