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三十日,數位發展部依《詐危條例》,針對Meta廣告服務系統性缺失祭出一千五百萬元罰鍰;
另一廂,LINE則與政府合作,大砍七‧三萬個高風險帳號,受到官方肯定,他們怎麼做到的?
七月二十二日,Meta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Simon Milner來台參加全民打詐行動論壇,宣布「Meta已經移除超過四百三十萬則鎖定台灣的詐騙廣告」,大秀防詐成果。
但就在論壇前一個月,Meta才因為旗下臉書平台有二十三件違法廣告案件,具有系統性缺失,被數發部以嚴重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稱《詐危條例》)為由,開罰一千五百萬元。
管理不當 臉書詐騙廣告受罰
自去年七月底《詐危條例》上路,規定網路平台業者須驗證廣告刊播、出資者身分,並將罰鍰拉高到最重一億元後,各界期待政府嚴管重罰,提升監管力道;但截至目前,數發部只針對平台業者開鍘兩次,對象都是Meta,合計罰鍰一千六百萬元。
與此同時,今年初曾大幅降低的詐騙件數與財損,近幾個月又再度升溫。
根據警政署「一六五打詐儀表板」,近三個月來每月仍有逾一.六萬件詐騙案、財損高達八十多億元。再對照數發部近兩個月統計,每周被通報的詐騙廣告量,仍多達兩、三千件,其中Meta囊括約八成。政府「嚴管重罰」平台的力道,顯然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