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也要繳「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汽車燃料使用費》修法,正式將其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也就是說,未來「汽燃費」不只燃油車要繳納,將擴大向電動車使用者徵收,捨去過去電動車無須繳納汽燃費的狀況,避免養路財源過度依賴傳統燃油車。
至於「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預估費率、上路時間等車主關心的問題,《今周刊》本篇也帶讀者一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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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修法更名/立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汽車燃料使用費》修法,正式將其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未來費用將明確用於道路養護與交通安全管理。
過去為推動電動車普及化,實踐淨零碳排願景,讓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及牌照稅,且免稅期間延長至2030年;而2024年底交通部就開第一槍預告,將針對電動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當時引發外界反彈,認為電動車沒有使用燃料,以該名義徵收並不合理。
如今,立法院在12月2日針對汽燃費進行修法,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未來包含電動車在內的各類車輛,都須採「使用者付費」。
汽燃費修法更名/燃油車徵收費率
據《公路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二十五。」
也就是說,燃油車仍將依照燃料價格課費,且不得超過進口或出廠價格的25%。
汽燃費修法更名/電動車徵收費率
至於電動車的話,由於電動車不使用燃料,未來可能改採車重、動力、行駛里程等指標計算,具體細節將由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
本次「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會議中就提到,非使用燃料車輛的徵收費率,會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之。
汽燃費修法更名/何時向電動車徵收?
至於電動車何時會被正式徵收「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據悉,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將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
至於條文中針對電動車的徵收費率、分配辦法,以及若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費用的罰鍰等細節,仍有待交通部後續公告。
目前修法雖已完成,並授權徵收電動車使用費,但實際啟徵時間仍未定。回溯過去交通部路政司司長林福山先前受訪回應,「若電動車推展順利,最快2030年開徵」。
汽燃費修法更名/5種繳費管道一次看
➤臨櫃繳費:持紙本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 Mart)或駐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此外,各監理所、站皆設有刷卡窗口,提供車主臨櫃刷卡繳納的服務。
➤線上繳費: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m3-emv-fee/fee/fuelFee#gsc.tab=0)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 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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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支付繳費:包括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橘子支付等APP皆可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轉帳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