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春節一共9天(2/14~2/22),如果在過年期間生病或是藥吃完了怎麼辦?
衛福部今年春節首度將慢性病處方箋提前領藥時間,從10天延長至14天,慢性病患1月31日起即可至全台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領藥。
如何判斷能否提前領藥?藥師公會全聯會提醒,判斷基準並非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寫的建議領藥日期,而是家裡的藥會不會在過年期間吃完,只要確定會吃完,就可以在1月31日至2月13日提前領藥,避免用藥中斷、影響病情。
春節慢箋提前領藥上路 最早1/31起可回診領藥
衛福部宣布,慢性病患者凡是預訂回診日,或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藥用罄日在春節連假期間(2/14~2/22)者,可以提早14天、自1月31日起回診,請醫師開立處方箋或持慢箋領取下個月藥品,避免用藥中斷,影響疾病控制。
根據《ETtoday健康雲》報導,健保署長陳亮妤表示,許多一線人員反映,患者每兩週回診一次,主治醫師可能沒看診,如果要提前10天領藥,就得看非平常就診醫師;假如今年試辦風評不錯,未來將會比照辦理。
圖片來源:藥師公會提供
如何判斷能否提前領藥?
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黃彥儒說,許多民眾誤以為是按照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的建議日期領藥,但其實只需確認藥物是否會在過年期間用完,如果確定會用完,就可以在1月31日到2月13日之間,提前14天把下一次的藥領回家備用。
提前14天領藥怎麼算?小心「重複提前」計算
藥師公會全聯會提醒,部分醫療院所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所標示的「建議領藥日期」,本身已包含規定的10天彈性領藥期間,民眾若自行計算時,誤以為還能再從該日期往前回推14天,等於「重複提前」,最早可能提前達24天領藥,已不符合春節前慢箋提前領藥的相關規定。
藥師公會指出,實務上常見民眾誤認只要建議領藥日期落在農曆年期間,就一定可以再提前領藥,但系統實際上會因領藥時間過早而不放行,導致民眾在藥局發生爭議,甚至白跑一趟領不到藥。
圖片來源:藥師公會提供
不懂直接問藥師 避免白跑一趟領不到藥
藥師公會全聯會強調,如果不確定自己有沒有符合提前領藥的條件,也可以直接到社區藥局,請藥師協助確認。
社區藥局遍布全台,是民眾最貼近、最即時的用藥諮詢與健康守門員,只要有用藥相關疑問,都可主動向藥師諮詢,由藥師協助把關用藥安全,提前準備好藥品,讓慢性病用藥不中斷,也讓家人更放心地團圓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