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威颱風持續逼近台灣,然而每逢颱風來襲,各縣市是否停班停課總是民眾最關心的話題。不少人最大的疑問是:「颱風天被要求上班有加班費嗎?」「公司要求上班是否合法?」、「在家工作(WFH)是否也能放颱風假?」
事實上,所謂「颱風假」並非《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法定假日,是以保障勞工安全為目的的停止上班措施。因此薪資、出勤及加班費規定,與一般國定假日並不相同。《今周刊》整理颱風假薪水怎麼算?讓你一次讀懂。
颱風天出勤怎麼算?員工放颱風假有薪水嗎?
根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重點,目前颱風假相關權益,分為幾種不同情境。
1. 若企業因為業務性質如有需要,要求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期間出勤,原則上該事前與勞工約定。企業若訂定天然災害出勤制度,宜事前與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
2. 此外,2025年修正後要點也明定,若雇主要求勞工於颱風天期間出勤,須提供必要的通勤協助。例如:如果勞工因公共運輸停駛等因素,必須改搭計程車上下班,雇主應負擔相關交通費用。所謂通勤協助,包含: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是其他必要措施。
※ 雇主要求勞工出勤,勞工若是在上下班途中,不是因為勞工自己違法行為所導致受傷或是殘疾,屬於「職業災害」。雇主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付員工職業災害補償費用。勞工在職業災害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
3. 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例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這也是目前台灣大多數企業的作法。
事實上,勞資雙方針對「颱風假」是否出勤歧見,除了出勤安全,更大爭議點在薪資計算方式。
颱風假薪水計算方式:工作日、休息日算法不同
勞動部指出,由於颱風假不是法定假別,若當天原本是正常工作日,只要勞工有提供勞務,無論是公司或是經雙方約定採取居家辦公的方式(WFH),雇主都應正常給薪。而勞工未提供勞務,現行法規並未強制規定雇主必須支付當日薪資。
1. 若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有上班即正常給薪。沒上班雇主不宜扣發工資,且勞動部建議雇主「宜」加給工資或額外津貼。換句話說,若是颱風天公司要求勞工出勤,勞動部建議,雇主應本「疼惜」之心,照給當日工資,建議再加給勞工薪水,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但額外津貼屬於建議,非強制規定。
2. 若颱風假是「休息日」:根據《勞基法》需依法給予加班費。計算公式:1天上班8小時為例,加班前2小時(每小時工資)x(4/3)× 2,後6個小時則是(每小時工資)x(5/3)× 6。
以月薪3.6萬的小明為例:出勤8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36,000元/30天/8小時=150元。那麼,颱風天出勤的加班費則是:[150元×(4/3)×2小時]+[150元×(5/3)×6小時]=400+1,500=1,900元。
WFH照常上班 特休遇颱風假可否銷假?
近年不少企業採行「居家辦公模式」。假如勞資雙方原本約定颱風天可居家辦公,由於勞工無須外出,所以應照常提供勞務,因此不能主張放颱風假。若勞工沒有正當理由未依約提供勞務,雇主得依個案認定,是否構成曠職或是違反勞動契約。
勞動部曾提及,放不放颱風假,勞資雙方仍可協調,如果雇主認為在颱風假時沒必要上班,可自行約定放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假,雇主可不支薪。但如果住家因停電、淹水、網路中斷等天然災害,導致客觀上無法工作,雇主不得因此給予不利處分,也不能直接認定曠職,需依實際情況處理。
然而,企業不得在「颱風假」期間,臨時片面要求,員工改採取居家上班,必須取得勞工同意。
至於勞工原本已經請好特別休假,後來遇到政府宣布停班,由於現行法規沒有明文規定是否可以銷假,因此可由勞資雙方協商,或是依照公司工作規則辦理。
颱風天上班,加班費、薪資怎麼算?相關Q&A一次看
颱風天上班:加班費、薪資怎麼算?Q&A整理
情境對照:正常工作日 vs. 休息日出勤原則
| 若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 | 若颱風假是「休息日」 |
|---|---|
|
【薪資發給與權益】
▶ 員工有上班: 正常給薪。依法無強制加給加班費,但勞動部官方指引強烈建議雇主「宜」另外加給工資並提供必要的交通協助。 ▶ 員工沒上班: 雇主「宜」不扣發工資。法律目前雖無強制當日未出勤必須給薪,但因天然災害屬不可抗力之事由,雇主不得視為曠工、不得扣全勤獎金,亦不可強迫員工以事假或其他特休假別處理。 |
【加班費與計算公式】
雇主若因業務需求要求員工於休息日出勤,必須嚴格按照《勞基法》休息日加班之法定標準核實發給加班費。 法定休息日加班費公式: • 前 2 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4/3 × 出勤時數
• 後 6 小時: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 5/3 × 出勤時數 【實例試算】
若月薪為 3.6 萬元,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 150 元(36,000元 ÷ 30天 ÷ 8小時)。若是颱風天休息日出勤8小時,應領加班費為: [150元 × (4/3) × 2小時] + [150元 × (5/3) × 6小時] = 400 + 1,500 = 1,900 元 |
交叉情境對照:居住地、通勤地與工作地停班狀態
| 上下班環境狀態交叉比對 | 上班工作地點 狀態 | |||
|---|---|---|---|---|
| 政府宣布 停班 | 政府宣布正常上班 (但公司自行決定停班) |
政府宣布 正常上班 | ||
| 勞工居住地 或通勤 經過地點 |
政府宣布 停班 |
▶ 勞工選擇不上班: 雇主可選擇給薪與否,但不得扣全勤及給予不利處分。 ▶ 勞工選擇上班: 正常給薪。 |
▶ 勞工不需要上班: 雇主可選擇給薪與否。 | ▶ 勞工選擇不上班: 因居住地或通勤地停班,可依法不出勤。雇主可選擇給薪與否,但不得扣全勤,以及給予不利處分。 ▶ 勞工選擇上班: 正常給薪。 |
| 政府宣布 正常上班 |
▶ 勞工選擇不上班: 因工作地停班,可依法不出勤。雇主可選擇給薪與否,但不得扣全勤及給予不利處分。 ▶ 勞工選擇上班: 正常給薪。 |
▶ 勞工不需要上班: 此情境屬雇主自行放假,視為放有薪假,雇主依法必須照常給薪。 | ▶ 勞工需正常上班: 正常給薪。 | |
勞工權益 Q&A 重點
- 原本即為「正常工作日」: 法律並無強制規定要給予額外加班費,員工出勤應領取原定正常工資。不過,勞動部建議雇主宜另外加給工資,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或通勤補貼協助。
- 原本即為「休息日」: 雇主必須依法嚴格給予休息日加班費。前2小時加發1.34倍(4/3),第3至第8小時加發 1.67倍(5/3)。(詳細實例試算與金額公式請參閱前述對照表)
但若因為颱風導致停電、淹水、網路中斷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而實質上無法工作,經勞工主動回報後,雇主不得因此給予不利處分。
颱風天三大苦命行業:媒體廣告業、批發零售、醫護生技業
根據yes123求職網最新「夏季上工與颱風天出勤調查」顯示,約8成 (79.7%) 勞工曾在颱風假期間照常出勤。其中超過6成 (64.9%) 的主因是:公司或是主管要求上班。14.8%是「主動自願去上班」。
此外,進一步依據產業別分析,曾經在颱風、豪雨天上工的前五名比例依序為:大眾傳播與公關廣告(91.3%)、批發零售與貿易(90%)、醫護與生技(88.7%)、農林漁牧、礦業與環保生態(86.1%) 以及餐飲住宿與休閒旅遊業(84.3%),等五大行業,是颱風天最難放假的族群。
大約有32.2%的勞工朋友指出,公司事後「有提供」補休,其餘67.8%出勤者,「沒有」獲得補休。26.1%勞方透露,企業「有提供」額外加給工資。也就是大約73.9%的資方,其實「沒有」提供員工額外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