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丟在垃圾桶的發票可以撿嗎?近期有民眾分享自身經歷,稱自己隨手撿了一張發票竟被提告侵占,為了這張發票還要跑警察局作筆錄。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
亂撿發票真的犯法嗎?律師表示,主要是看原持有人是不小心遺失,還是自願丟掉。
若原持有人是掉小心遺失,恐觸犯《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非本人持有物者,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金。
若原持有人是自願丟掉,那麼發票就成為無主物,顯然不符合「遺失物」定義,亦不符合侵占遺失物罪的構成要件。
至於丟進垃圾桶的發票,情況則較為複雜。一般來說將物品丟垃圾桶代表所有人有意拋棄所有權,但因發票具有潛在價值,甚至可能涉及個資,因此,如果原持有人只是將發票丟棄,卻沒有明確表示放棄可能的中獎權利,或發票上仍留有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就不一定會被直接認定為「無主物」。
撿垃圾桶發票被告侵占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這年頭真的連垃圾桶的發票都不能亂撿,隨手撿了一張發票竟然會被提告侵占,為了這張發票還要跑警察局作筆錄。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這是認真的嗎?有人把發票丟垃圾桶,然後你撿垃圾桶的垃圾還被告侵佔?不過發票被撿走的確是可以成立的沒錯,但沒想過真的有人會為了發票跑去報警」、「這是勒索的另一種方式?」、「這張中多少」、「坐等後續」。
還有網友建議,「參閱民法764條主張他丟垃圾桶當下就拋棄物權了」,此外,也有質疑,「但怎麼證明發票是他的,有寫名字嗎?」、「還能告成?他要怎解釋這張發票是他的?」、「他怎麼知道被你撿走了」、「所以撿到發票要交警局?」。
亂撿發票是否觸法,關鍵在「這依據」
法律諮詢平台「法速答」說明,判斷撿拾發票是否涉及法律責任,關鍵在於這張發票究竟屬於「遺失物」還是「無主物」。
如果發票是不慎掉落在路上,通常會被視為「遺失物」,代表原持有人並沒有放棄所有權或發票可能帶來的權益,例如中獎、兌獎等權利。
至於丟進垃圾桶的發票,情況則較為複雜。一般來說,將物品丟入垃圾桶可能代表所有人有意拋棄所有權,但對於發票這類仍具有潛在價值,甚至可能涉及個人資料的物品,是否真的具有「拋棄所有權」的意思,仍須視個案判斷。若原持有人只是將發票丟棄,卻沒有明確表示放棄可能的中獎權利,或發票上仍留有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訊,就不一定會被直接認定為「無主物」。
此外,若撿拾發票的人明知發票可能具有價值,仍以兌領獎金、取得個資或其他不被原所有人允許的目的將發票據為己有,可能被認定具有「不法所有意圖」。
亂撿發票恐觸犯侵占遺失物罪,最高罰15000元
法速答提醒,無論是在路上撿到發票,或是從垃圾桶取得發票,如果原所有人並未明確、徹底放棄其所有權或潛在權益,而撿拾者卻將發票據為己有,例如拿去兌獎,就可能有涉及《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的風險。
依據《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非本人持有物者,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金。
因此,「丟進垃圾桶」不代表撿到的人就一定可以拿去兌獎,是否構成犯罪,仍須視原所有人是否真的有拋棄意思,以及撿拾者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等具體情況判斷。
曾有撿發票案例獲判無罪
過去也曾有民眾在超商附近撿到發票遭控侵占,最後法官因難以確認發票所有權人,判被告無罪。因此,亂撿發票與侵占罪並不能直接劃上等號。
而為避免類似爭議,有些超商店員會將客人拒收的發票當場撕毀,避免發票遭他人撿走後衍生兌獎或個資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