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法上路!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並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法規於7月1日生效。公司若有違規,可處3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最高450萬元。但身為員工想必都想問,到底怎麼樣算被職場霸凌?
同事一起訂雞排沒揪就是職場霸凌?只要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就是職場霸凌?在工作群組中散布同事負面言論也是踩到霸凌的紅線?
事實上,勞動部解釋,在職場難免會與人意見不合、口角衝突,但令人不愉快或不受歡迎的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也不是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
關於職場霸凌法,職場霸凌如何認定、勞工遇到職場霸凌如何申訴、離職後是否還能申訴、遭到職場霸凌該怎麼自救等,《今周刊》整理完整文章帶勞工一次看懂!
目錄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新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7月1日正式上路,以下為新法的三大重點:
一、職場霸凌納入法律規範
不再只是道德問題,企業須建立預防與處理機制,未依規定辦理將面臨高額罰鍰。
二、雇主負有主動防治責任
需事前訂定防治政策、建置申訴管道,並落實員工教育訓練,而非被動等待投訴。
三、違規罰則提高
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可加重至450萬元,並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怎麼樣算職場霸凌
過去職場上的摩擦常被模糊處理或歸咎於「正常管理」,但新法上路後,只要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點,就會被正式認定為職場霸凌:
一、發生在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過程: 涵蓋辦公室、出差及外勤地點。但如果是與工作完全無關的私下私人恩怨,則較難適用此法。
二、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 行為人必須是同一家公司的內部員工(包含主管、資深前輩或平級同事),不限於直屬上司。若是外部客戶或奧客,則不在此範疇。
三、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最關鍵界線): 主管正當的業務指導、要求績效或指正錯誤不構成霸凌。但如果行為脫離了「就事論事」的範圍,變成針對個人的羞辱、人格攻擊,或是刻意指派明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就可能構成霸凌。
四、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 行為人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或侮辱的方式對待。通常需要「反覆發生」,但如果情節重大(例如當眾嚴重羞辱、肢體暴力),就算只有發生一次也算。
五、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這些言行確實對當事人的生理或心理健康造成了不良影響。
不過,勞動部也提醒,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上述5大要件。
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
如何判定我被職場霸凌
身為員工,身處其中時往往很難客觀判斷自己究竟是「遇到嚴格的主管」,還是「正在被霸凌」。許多當事人甚至會產生自我懷疑,反問:「是不是我抗壓性太低?」
要如何釐清是不是正遭遇職場霸凌,最核心的判斷基準在於:對方的行為是為了「解決工作問題」,還是單純「針對你這個人」?
可以透過以下三個面向進行自我檢視:
1. 正常管理與職場霸凌的界線
2. 常見的「隱性霸凌」樣態
除了明顯的言語辱罵(如三字經、拍桌大罵),以下這些難以第一時間察覺的「冷暴力」或「微管理」,從員工角度也同樣屬於霸凌範疇:
資訊孤立: 刻意不將你加入工作群組、開會不通知你、不交接重要文件,導致你因為資訊落差而工作出包
針對性差別待遇: 同樣的錯誤,別人沒事或口頭提醒,你卻被放大檢視、受到不成比例的嚴厲懲處或扣薪
過度監控: 對你的出缺勤、上廁所時間、微小的工作細節進行病態的緊迫盯人,超過合理管理範圍,甚至要求你隨時回報行蹤
抹黑造謠: 在背後散佈關於你的不實謠言,或刻意引導其他同事一起排擠你
3. 檢視自身的「身心健康狀態」
法律認定霸凌的要件之一是「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這也是員工最直觀的感受指標。如果出現以下狀態,且這些狀況持續反覆發生,你可能正遭受職場霸凌!
想到要上班或看到某個主管/同事的訊息,是否會感到強烈的焦慮、心跳加速、胸悶或胃痛?
是否出現嚴重的失眠(特別是週日晚上),甚至需要尋求身心科協助?
是否開始嚴重自我懷疑,覺得自己一無是處、失去自信,甚至影響到下班後的家庭與個人生活?
下班回LINE、訂雞排沒揪算不算職場霸凌
若依照勞動部解釋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的5大要件,「下班回LINE、訂雞排沒找」到底算不算霸凌?其實關鍵在於「發生頻率」、「是否針對個人」以及「有沒有伴隨權勢威脅」。
下班回 LINE:通常算「加班」,但這幾種情況算「霸凌」
下班後老闆或主管傳 LINE 交辦公事,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牽涉到的是《勞基法》的「加班費」問題,而不直接等於霸凌。只要有交辦實質工作,你就可以截圖紀錄時間,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
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就會跨越界線,構成職場霸凌:
- 伴隨恐嚇或情緒勒索: 主管不僅狂傳訊息,還加上威脅字眼(例如:「你再不回試試看」、「不回訊明天就不用來了」、「這點事都辦不好你腦子有問題嗎」)。
- 極度不合理的連環 Call: 半夜兩三點或休假日,持續傳送非緊急的瑣事,並且「強制要求」你必須立刻已讀回覆,剝奪你的休息時間,導致你長期精神緊繃、失眠。
簡單來說: 如果只是單純談公事,那是「老闆欠你加班費」;如果用權力逼迫你隨時待命並伴隨言語攻擊,那就是「霸凌」。
訂雞排、跑腿買咖啡:看你的「職務」與「是否被針對」
這種帶有「打雜」性質的工作算不算霸凌,要看具體的情境,這是最容易觸犯法規中「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的一條。
不算霸凌的情況: 如果你的職務本身就是行政總務、秘書,或者部門內有「大家輪流訂下午茶」的慣例,這屬於常態性的職場互動或職務範圍。
會構成霸凌的情況(針對性與羞辱性): 如果你的職缺明明是工程師、行銷企劃或業務,主管卻單獨針對你,每天只叫你去幫他買私人午餐、訂雞排、拿乾洗的衣服,甚至刻意不分配專業工作給你(惡意架空)。
若是利用職權把你當作私人助理使喚,藉此建立權威或刻意貶低你的專業尊嚴,就極有可能被認定為職場霸凌。
如何判定這兩件事有沒有違法?你可以問自己兩個問題:
一、別人也要做嗎? 如果全辦公室只有你下班被狂 Line、只有你被叫去訂雞排,那「針對性」就非常明顯;二、如果不做,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你委婉拒絕訂雞排,或下班晚一點回 LINE,主管是否會以此為藉口,在考績上刁難你、言語冷嘲熱諷或聯合他人排擠你?
如果有上述情況,建議你開始默默截圖對話紀錄、保存證據,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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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算職場霸凌嗎
還有一些常見的勞工申訴職場霸凌的例子,若涉及其他法律規定,勞動部建議勞工這樣做:
如果不給請假: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
在工作群組公開講壞話: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