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上班、教師節出勤薪水怎麼算?中秋連假上班有加班費嗎?2026(115年)中秋教師連假共放4天,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中秋連假自9月25日至9月28日。
部分周一至周五為上班日的民眾都能穩穩放4天,但如果是輪班或是臨時被call out支援的勞工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需要出勤,那4天連假的薪水要怎麼算?怎麼樣可以領雙倍的薪水?計算公式帶你看!
目錄
- 2026中秋連假放幾天?
- 2026中秋連假哪天是國定假日?
- 2026中秋連假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怎麼辦?
- 2026中秋連假雇主可以要求勞工出勤嗎?
- 2026中秋連假出勤薪水、加班費怎計算?
- 2026中秋連假出勤加班費可以換補休?
2026中秋教師連假放幾天?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中秋節(9/25)、教師節(9/28)均放假一日,由於兩個節日適逢周五及周一,因此2026中秋節及教師節剛好形成四天連假,也是2026年最後一個連續四天假期。
2026中秋教師連假哪天是國定假日?
勞動部說明,9月25日中秋節及9月28日教師節均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勞工均應休假,雇主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照常給予工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2026中秋教師連假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怎麼辦?
如果中秋節、教師節剛好遇到休息日、例假怎麼辦?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在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比照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並照常給付工資。
勞動部補充,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工作日、例假及休息日之安排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2026中秋教師連假雇主可以要求勞工出勤嗎?
勞動部說,勞資雙方可以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若協商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之變更,仍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若勞資雙方經協商後,將原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國定假日當日成為正常工作日,被調移實施休假的原工作日勞工應得以休假,雇主不得得減損勞工應有的國定休假日數。
若雇主因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於法定休假日工作,應依法加倍發給當日工資。舉例來說,若為時薪制員工於國定假日當日出勤,雇主應給予兩倍工資,工資計算公式為:「時薪×出勤時數 × 2」。若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事先對調,就無需另計加班費,但勞雇雙方須獲得共識且雙方同意。
以下表格以事業單位屬「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為例:
2026中秋教師連假出勤薪水、加班費怎計算?
勞動部舉例,若勞雇雙方約定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2026年中秋節及教師節會形成4天連假。
假設月薪為新臺幣(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9/25(五)、9/28(一):國定假日
9月25日(中秋節)、9月28日(教師節)性質為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以月薪36,000元為例,36,000元÷30日÷8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國定假日不論出勤、上班幾小時,皆以8小時計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也就是說,若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可獲得薪資為「單日薪資+1,200元」。
9/26(六):休息日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以月薪36,000元為例,36,000元÷30日÷8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
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也就是說,勞工若於休息日出勤,應獲得1,900元休息日加班費。
9/27(日):例假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若雇主因上述特殊原因請勞工出勤,依照《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圖/勞動部

圖/勞動部

圖/勞動部
2026中秋教師連假出勤加班費可以換補休?
中秋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可以用「補休」替代嗎?答案是「不行」!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勞工加班應依規定發給加班費,至於勞工加班後自願放棄領取加班費或選擇補休,該法並未禁止。惟公司如片面規定加班一律補休,則屬違法規定,勞雇雙方不得事前約定加班一律補休,建議加班申請單應設計為「請領加班費」或「擇期補休」二種勾選方式,以便勞工自行選擇。
勞動部強調,若雇主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