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齡社會逼近台灣,但65歲真的就老了嗎?從球場到村落,一群長輩正以行動證明長壽新人生,65、75,甚至90歲的他們,依然活力十足。
無論是藍興虎隊員、華南社區的大哥們,都自主「選擇」自己想過的生命,走出了不老的長壽新人生。
台灣社會正在消化、回應超高齡人口愈來愈多的事實。華梵大學因應少子化與高齡化,將教育型態轉為小班教學的書院型大學,幾年下來,校裡現有的千名學生,四十歲以上學生占四八%,今年佛教藝術學系的大一新生,平均年齡五十五歲,位在石碇大崙山上的華梵,儼然吸引熟齡長輩們不遠千里前來進修學習;過往以學齡兒童為主力的功學社,近年來也開始招收熟齡學生,班班滿招,蘆洲總部附設的免費銀髮教室,十多年來每天有長輩,搭上四十分鐘車程的公車來打鼓上課⋯⋯。
長者仍然被視為依附者
從就業到納保 法規暗藏高齡歧視
台灣社會因高齡人口增多的各種變化已是加速中的進行式,然而,台灣政府、企業或個人要破解「老迷思」,都還有一段路得走。從台灣高齡政策面看,長照政策已經要從「長照二·○」走向「長照三·○」,然而,在「照顧」之外,政策環境對長輩的能動性和權益投注仍少。
從台灣高齡法規《老人福利法》名稱就能看出來,這部法著重在長輩的「福利」,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同,未能彰顯「長者發展權」。弘道基金會執行長李若綺認為,「長期以來社會傾向將長者視為需要被保護的弱勢群體,而非具有行動力、可自我實現的公民,背後隱藏的是一種制度性的高齡歧視。」而長輩更需要的,可能是打破「幾歲就不能做什麼」的框架,到高齡還「有舞台,有選擇。」李若綺說。
其次,儘管《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上路多年,明令禁止年齡歧視,但《就業保險法》等勞動法令,仍規定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輩若持續留在職場,無法享有失業給付、職訓補助等福利。李若綺認為:「看似獨立的法規,實際上共同構建了一個系統性的高齡歧視體系。」
再者,按《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六十五歲以上長輩如果退休沒有正職工作,必須以眷屬身分依附子女或配偶才能繼續納保,唯有無眷屬、子女,或是家人都沒工作,才能獨立納保;顯然在法規上,被直接視為依附者,「剝奪了他們的身分獨立性。」李若綺說。
對此,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也同意,台灣社會正在改變,長輩已經不一定是「弱勢」,不過他認為,以「給付行政」角度來看,行政部門可主動推動方便、友善措施,「民間團體的訴求,我們很願意聆聽,是否修法?大家也可以談。但有些事項,即使不修,還是可以做。」
至於《全民健康保險法》,則涉及保險行政管理,以及整個健保財務的精算,「我相信一個好的討論過程,能夠協助大家把關心的問題完整釐清,找到方法。不見得是其中任何一個提議,而是融合出來的結果。」周道君說。
無論如何,台灣現在已經站在「超高齡社會」或「新長壽元年」的交叉路口,該怎麼走?要怎麼打破年齡迷思?現在已到了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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