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信義房屋指控永慶房屋長期在大台北地區懸掛廣告看板,透過影音平台、社群媒體、廣告文宣或下關鍵字廣告,散布「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的文字及圖片,提告求償1億元並在三大報頭版刊登判決書,台北地方法院判永慶房屋應賠償1000萬元,並應負擔費用在永慶房仲網刊登勝訴啟事7天,可上訴。
信義房屋提告主張,永慶房屋明知臉書粉絲專頁「黑心信義,還我錢來」言論影響公司名譽、營業信譽,仍「假澄清之名行誹謗之實」,刻意炒作粉專議題,在官網及各大媒體加粗、放大「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體來做廣告,並在永慶粉專發布相關字體的樣版。
信義房屋指出,永慶房屋在YouTube上傳同樣加粗、放大字體的說明影片,又在永慶官網置放「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的說明影片、hashtag標註「#黑心信義#信義房屋」等標語,還在大台北地區懸掛上百面加粗、放大相關字樣的實體廣告看板。
信義房屋主張,永慶房屋與好房公司在同一時間以「信義房屋」為關鍵字,購買標題為「永慶房屋警示黑心仲介手法-拒絕聯手投機客兩面賺價差」等廣告,影射公司是黑心仲介,向社會大眾形塑公司是黑心企業的負面形象,請求賠償營業利益損失、商譽價值減少等費用共1億元。
永慶房屋反駁,信義房屋依然連續15年獲得讀者文摘信譽品牌白金獎、連續28年獲天下雜誌2000大企業調查房仲類第一名,可見名譽、商譽並未受損,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有自相矛盾的違誤。
永慶房屋指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專稱信義房屋黑心等相關指述,事後也經諸多判決查明並肯認大部分並非憑空虛構,且粉專成立者曾擔任信義房屋副總,公司有理由相信揭露內幕的能力,並相信所述為真。
永慶房屋認為,公司是對可受公評之事作適當評論,縱使對信義房屋產生負面評價,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且對方未舉證2021年、2022年市占率下降,與公司行為有因果關係,請求駁回訴訟。
北院認為,永慶房屋發布加粗、放大「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體圖片的廣告、YouTube影片,並購買「信義房屋」為關鍵字的廣告等行為,侵害信義房屋名譽權及信用權,且購買關鍵字廣告,也違反公平法的規定,信義房屋請求負損害賠償責任,有所根據。
北院指出,信義房屋2016年至2021年成交件數增加,市占率卻下降,主因是房市整體擴張、市場總成交量變大所導致,無法認定營業利益減少,另信義房屋委託第三方公司分析品牌價值減損數額約3031萬餘元,不過難認全然是永慶房屋行為所造成。
北院審酌永慶房屋散布相關字樣,侵害時間最長有2年以上,傳播範圍遍及全台,使信義房屋名譽權及信用權嚴重受損,情節重大,並依2021、2022年度財報營收,認為信義房屋商譽價值減少損害1000萬元,判永慶房屋應賠償1000萬元,另應負擔在永慶房仲網刊登勝訴啟事的費用。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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