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5年3月25日第1795次委員會議通過,永慶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刊載其於台北水都社區成交紀錄不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永慶房屋公司在新北市汐止區台北水都社區張貼傳單,內容刊載「連續成交」及「113年水都社區累積已成交」等文字,以及下方刊有6筆物件,並印有店家及營業員資訊,讓人覺得6筆物件均為永慶房屋公司營業員所連續成交。
但經公平會調查,實際僅有1筆為該公司營業員成交,另1筆則為同集團其他加盟店成交,永慶房屋公司沒有在廣告中說明其他4筆非該公司成交的資訊,一般人並無法知道。
公平會說,廣告整體內容表述永慶房屋公司在該社區的營業績效,其不實不僅影響一般人的交易決定,同時更有排擠其他競爭同業的交易機會,已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認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公平會再次呼籲,事業對外公布各種銷售或成交資訊,務必真實誠信確實,才能真正贏得消費者信任,更可避免因廣告不實等不法行為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