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賴清德政府推動「婚孕宅」政策,並宣示未來婚孕宅占社宅比例將由20%提升至40%,同時內政部也提出住宅法、都更條例、危老條例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等修法方向,希望透過容積獎勵、公私協力與都更危老機制,加速婚孕宅供給。
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直言,婚孕宅政策不是解決少子化的萬靈丹,慎防「小魚池擠入更多魚」的社宅失衡現象。
他認為,推動婚孕宅可能讓原本更弱勢、更需要被照顧的社宅族群,逐漸被邊緣化,加上政府逐漸把租金補貼納入社宅政策成果計算。然而,租補本質上只是「租金支出補助」,並不等於「住宅供給增加」。
補貼之後,房子仍非政府資產、住宅庫存沒有增加、租屋市場仍由房東主導、長期甚至可能推升租金。因此,租補可以是短期舒緩工具,但不能完全取代真正社宅供給。
政府計劃將婚育宅從20%增量至40%,將現有3項法規,包括都市計畫法的台灣省施行細則、都更條例、危老條例,如果有容積獎勵部分,全部把列為公家機關主導的社宅,也就是婚育宅,並且期盼2028年加上住宅法可以達到7萬戶左右。
內政部將會修在都市計畫法的台灣省施行細則中,如果願意蓋社宅或蓋婚育宅的話,容積獎勵裡面就可以用「捐一得一」變成「捐一得二」,多出來的社宅就提供給公部門當成婚育宅,分租給有婚育需求的婚育家庭。
弱勢等社宅時間拉長 租金恐上漲
李同榮指出,政府修法推動婚孕宅的同時,在有限量的漁池裡,不做分流而以婚孕優先,是否也可能因此讓原本更弱勢、更需要被照顧的社宅族群,逐漸被邊緣化?
他表示,當申請族群不斷增加,但社宅供給速度仍有限時,最需要的人反而可能更難取得資源。這是過去政府資源分配門檻設計已有的缺失,未來可能更加嚴重,這也是許多國家社宅制度後期最常出現的失衡現象。
建商增加婚孕宅 房價再上漲
李同榮提醒,內政部推動的「捐一得二」容積獎勵機制,也可能產生另一層隱憂。當建商為取得更高容積而增加開發量體時,短期雖可增加婚孕宅供給,但長期可能帶來4個問題:
1.都市密度提高
2.基礎建設負擔加重
3.精華區容積過度膨脹
4.房價再度墊高
甚至可能形成:「以社宅之名,行容積擴張之實」,這是未來都市政策與住宅政策必須同步思考的問題。
如果政策過度聚焦婚孕宅,也可能逐漸偏離社宅原本照顧弱勢的初衷。社宅本來是社會安全網,而不是全民福利住宅。
若制度失去分級與優先順序,最後可能變成:人人看得到、人人都能申請,但真正最需要的人卻愈來愈難取得。
他解釋,社宅現在最大的問題,不只是魚太多,而是「小魚池裡,開始擠進更多魚。」如果魚池沒有真正大幅擴建,即使透過容積獎勵增加部分供給,最終仍可能出現新的政策排擠與失衡。
李同榮說明,真正最需要社宅資源有7個族群,包括:
1.低收入戶
2.弱勢家庭
3.單親家庭
4.身心障礙者
5.高齡者
6.長期租屋無力者
7.青年低薪族群
這些人原本就在社宅供給不足下長期等待。如今婚孕宅政策若持續擴大,而政府、建商與地方資源又大量向婚孕宅傾斜,最後很可能出現:「弱勢住宅,被婚孕宅稀釋。」
不婚不生 有5原因
李同榮分析,少子化問題本質上從來不只是住宅問題。若政府以為婚孕奬勵就能解決少子化問題,忽略了年輕人不婚不生的原因還包括:所得停滯、工時過長、教育成本高、托育壓力大、未來不安全感增加。
他提出社宅政策5大建言:
1. 大幅增加社宅興建量
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增加社宅存量,不是重新分配有限資源。政府必須加速土地取得、提高興建效率,建立長期住宅投資制度,才能真正降低排擠效應。
2. 建立分級制度,區隔不同需求
社宅應建立:「弱勢優先、青年次之、一般需求最後」的分級制度。不同需求應分流管理,而不是全部擠進同一套抽籤制度。
3. 婚孕宅與弱勢宅應分流管理
婚孕宅有其政策目的,但不應直接壓縮原本弱勢社宅資源。應設立獨立制度與比例,避免彼此排擠。
4. 租金補貼與社宅應分開計算
租補是短期補貼政策,社宅才是長期住宅資產。兩者應明確區分,避免社宅數據膨脹失真。
5. 建立長期住宅庫存制度
台灣長期缺乏穩定社宅庫存觀念。政府應主動擴建社宅並建立長期持有型社宅供給系統,才能因應未來高齡化、少子化與人口結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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