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投資 股票 高股息 金融股 存股

誰沒被李敖告過?P.86

誰沒被李敖告過?P.86

以辛辣罵名成名四十年的李敖,最近又成為媒體焦點,因為他決定代表新黨參選下一屆中華民國總統,這個消息立刻讓陷入膠著的選情迸出新的火花,而原本已經參選的四位候選人更是因此重新布局,因為一盤棋已經被李敖打亂了。

雖然李敖絕無當選的可能,但是扮演起攪局的角色卻是綽綽有餘,尤其是李敖過去一向罵風銳利、好訟成性,被他罵到、告到的目標無論有理無理、無不抱頭鼠竄,被李敖當成對手絕對不好過。 到底李敖罵人、告人的功力有多深厚呢?讓我們先來看看他過去輝煌的紀錄。 案例一:只罵了二四四八個人 很溫柔! 在今年五月李敖的新書《恰似我的溫柔》中,他自己題辭就如此寫道: 漢高祖劉邦有特色,特色是「輕士善罵」(看不起知識分子,並且會罵他們)。但他畢竟是流氓匪幫,不讀書、文化水平不足,所謂「善罵」,是沒有深度的。要深度,得看李敖才成。李敖「輕士善罵」,立意之高、用心之遠、下筆之快、構思之巧,均屬千古獨步。這本書中,李敖點名批判,罵了二四四八個知識分子,可見多麼氣派。更氣派的是,李敖說他罵得還客氣呢,只罵了二四四八個,「恰似我的溫柔」! 原來,只罵了二四四八個人,對李敖來講還算是溫柔的呢!真不知道哪天李敖起來,還要罵到多少人。 除了罵知識分子外,李敖罵人、告人的對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媒體,而且是以報紙媒體為主,幾乎國內上得了檯面的大小報紙,李敖都曾經罵過、告過,因此每家報紙都和李敖或多或少有些過節,尤其是《自由時報》,更因為被李敖告到最後法院判決賠款五十幾萬元了事,而在最近幾年幾乎全面封殺李敖的新聞。 李敖罵人、告人的功力,之所以讓人害怕,除了李敖少有人可比的鋒利文筆外,最主要的是因為李敖夙夜匪懈、契而不捨的精神,只要是正常人,大概都拿他沒辦法,就是媒體也受不了,而對李敖敬而遠之。 案例二:我們有同《中國時報》余家第二代鬥爭的準備 李敖與余紀忠淵源匪淺,不過因為幾個事件,李敖還是得理不饒人,以下是一九八四年,《時報雜誌》一面倒刊登宋英(雷震的太太)誹謗李敖的話,李敖準備控告余家第二代余範英,在此之前,李敖寫給《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先生的一封信,信中詳細說明了他與中時報系的諸多恩怨。 我在十八年前(一九六六年)就告過余先生,告的原因,就是因為他的報,用第三版六分之一的篇幅,單方面報導他的朋友徐復觀誹謗我的長篇大論,卻不登我這方面的,這是有違「中國新聞記者信條」中「善盡新聞責任」、「公正第一」、「熱烈偉大之同情心」等任何一條信條的,這是不公正的報導,余先生恐怕忘了。──這是第一次。 四年前(一九八○年)國民黨由王昇帶頭的祕密小組發動司法鬥倒我、輿論鬥我,利用胡茵夢等人,連番誹謗我,《中國時報》的新聞處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進行的,不但使我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並且一律拒絕按照「出版」、「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給我更正。我當時是以掛號信寄去的,並且打電話告訴了余範英,余先生不能說不知道,這又是不公正的報導,余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二次。 兩年前(一九八二年)我出獄,出獄當天下午就招待記者揭發監獄的黑暗,那一陣子,反倒是《聯合報》登了兩邊的話,雖然也比例不對,當時《中國時報》登的,卻是法務部那邊一面倒的罵我的話,這又是不公正的報導,余先生恐怕又了。──這是第三次。 今年又來了,《時報雜誌》又一面倒登宋英誹謗我的話,按照最基本的新聞處理原則,要登,也得向胡虛一(雷震的朋友)和我查證一下吧?可是卻全無此等基本手續,就悍然登出,並且一登再登,胡虛一寫信更正,第一次是擅刪其信,第二次是根本不登,甚至連禮貌上不登的原因都不打個招呼,這未免太目中無人了,這又是不公正的報導,余先生恐怕又忘了。──這是第四次。 結果,這信還沒發出,余家就以書面表示歉意,李敖於是撤回自訴狀,不告余範英了。 案例三:李敖控告《中央日報》及其石永貴 一九九○年,李敖出版社想要在《中央日報》刊登一個廣告,罵三軍總醫院,結果《中央日報》收了錢又不敢登,李敖立刻寫狀控告《中央日報》及該社社長石永貴。以下就是該篇告訴狀的節錄。 王翼樟(小痴)先生為李敖出版社作者,為李敖好友,因三軍總醫院醫德發生問題,以致把小病醫成大病,如今已近乎植物人。經王太太宣中儀女士檢附證據,寫程向三軍總醫院公開要求答覆之文稿,以廣告形式,投諸《中央日報》,經該報同意刊出,並索價新台幣柒萬捌仟陸佰貳拾肆圓,由李敖出版社交付,並取得該報收據聯 A013177 為證,上面明訂於本年四月二十四日刊出於第一版,刊登面積為四段一三○行無誤。 不料屆時原告竟未依約履行,悍然於收錢過後,不予刊出,顯然違反民法第二一六條之誠信原則。 至今近三個月來,該報不但未予依約刊出,亦未設法補刊或補救、亦未書面申明理由、亦未書面表達歉意、亦未郵還廣告費用。……如此悍然作風,不但有違該報口口聲聲服膺之「中國新聞記者信條」、並有違「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並有違人間任何形式之信條與道德規範,至於六月十三日李登輝所說《中央日報是》是一份有格調,讓人信賴的報紙」,相映之下,更是笑話!足證李登輝及其黨羽石永貴同心同德,這種人辦出的報紙「讓人信賴」的程度,我們真領教了! 李敖和《中央日報》的恩怨還不只這一樁,其他事件簡直族繁不及備載,李敖只要一逮到小辮子,就大肆抨擊他所謂的「中央日報頭子」石永貴。 案例四:李敖和《民眾日報》的恩怨 一九九三年二月,李敖的媽媽與台中市政府打官司打贏了,可是因為李敖認為《民眾日報》偏聽台中市政府一面之詞,報導不公,所以李敖去函要求更正,並且刊出李敖代母親所寫〈林柏榕聽好!──你們官司打敗了,快賠錢來!〉的精采全文。要看李敖怎麼叫人拿錢來,請看這篇大作。 五年七個月前,貴府助紂為虐,甘為軍方鷹犬,非法搜查本人住宅並搶去藏書一萬四千七百零八冊,業經本人委由長子李敖代為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貴府不知認錯、負嵎頑抗,五年半纏訟,終被本人打敗。今年二月二十二日,最高法院判決貴府敗訴定讞。該法院書記廳次日即發出八二台民主二第○二二五九號通知書在案可證。 茲委由長子李敖全權代表本人與貴府洽接賠償事宜,收信後三日內請比照當年助紂為虐之快速效率,即時依法賠錢為要。張桂貞(註:李敖母親) 案例五:吳祥輝寫李敖死了 李敖要寫吳三連死了 一九八六年拒絕聯考的小子──吳祥輝,寫了一本《李敖死了》的書,而且在《自立晚報》上登這本書的廣告,結果李敖告了吳祥輝,也告了《自立晚報》。以下就是李敖告《自立晚報》的狀子重點。 被告吳三連、吳豐山、顏文閂分別是《自立晚報》發行人、社長、總編輯。在十月二十二日《自立晚報》上,登出大幅「李敖死了」廣告,並附以李敖是「水蛭」等文字,妨害李敖名譽及信用。廣告登出後,李敖曾去信提出「中國新聞記者信條」第七條和「中華民國報業道德規範」第七項,根據這些信條和規範,明定這種不真而偽、不良而莠、使讀者受欺受害的廣告不能刊登,並請他們解釋。並問被告吳三連等:他們若自反不縮,試問若有人援例送來「吳三連死了」、「吳豐山死了」等廣告,乃至「蔣宋美齡死了」、「蔣經國死了」等廣告,是否也一視同仁,照樣勇於刊登? 後來,李敖出了一本《蔣經國研究》、封面就擺明了「蔣經國死了」五個字,特別把這本書寄給吳三連,預告下一本書就是《吳三連死了》。以下就是這封預告信的節錄。 貴報刊出「李敖死了」、李敖是「水蛭」等「文字失實」的廣告,設在美國等文明國家,必然難逃刑責,所罰亦遠在「五十萬美元」之上。只有在國民黨無法無天統治的這個島上,你們這種國民黨同路人,才得以欽定特權,在劫易逃也。 既然台北地院做出這種枉法裁判來開脫你們,我現在就印出「蔣經國死了」的書,給包庇你們的人見識見識,特隨信附上一冊,以證我如何言出必行、你們如何禍延小蔣。至於《吳三連死了》一書,我想你有生之年也可以見到,你就等著拜讀吧! 李敖對於自己的新聞非常重視,只要是錯誤的,他一定告到底,以下就是李敖與《自由時報》過招的兩個重要案例,為了是否闖紅燈,《自由時報》還破財消災。 案例六:李敖:我抱美女都抱不完 為什麼要去抱李煥? 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八日第二版報導:「日前,東北籍國代路國華取媳婦時,李煥夫婦破例到場祝賀。席間,李敖突然出現,並和李煥親切擁抱,引起現場一陣騷動。」 結果這個新聞被李敖嚴正否認,他是這樣說的: 查我李敖,早已多年不參加婚喪喜慶,並且與我們東北籍的什麼立委、監委、國代之流根本沒有來往。我根本不認識「東北籍國代路國華」及其血親姻親,又何從「突然出現」什麼婚禮之上?另一方面,我一生美女都擁抱不完呢,誰要去擁抱李煥?也許有人(包括以自由為幌子的新聞界人物)以擁抱國民黨大員為榮,我卻深以這種不實報導為辱。我在報上看到朱高正與李煥擁抱的鏡頭,都不齒彼等所為,我李敖是什麼人,會幹《自由時報》所捏造的這種事嗎? 自來榮辱標準,因人而異,在奴才眼中,被「張大帥親手打我一個耳光」、被「蔣總統親自踢我一腳」,無不引以為榮:但在有人格、有自尊心的人的眼中,無不目為奇恥。所以判例明定:「侮辱人之罪成立與否,應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因加害者之舉動達於足以毀損其名譽之程度與否以定標準。」(七年上字第一八七號)李敖為人,幾十年來,以孤傲高蹈,戲公卿、弄王侯,「說大人,則藐之」為天下顯、為天下倡,如今如《自由時報》所描寫,則給人趨炎附勢的印象,自對李敖構成誹謗。 拉丁文中有 innuendo,在英美侵權行為法中引申為「誹謗的釋明」,指誹謗語言有明示於外者,亦有隱蓄於內者。後者表面上似無誹謗字眼,但對特定之人說來,適成誹謗,故不能照普通解釋。如以「膽怯」說古小兔,非誹謗也,但用以指軍人,則構成誹謗:如以「貪財」說蔡萬霖,非誹謗也,但用以指會計, 則構成誹謗。故史文勒教授( William F.Swindler )說:字面本身無誹謗性的,依各種不同環境而決定其是否具有誹謗性。《自由時報》捏造李敖和李煥親切擁抱,恰恰因此構成誹謗。 案例七:為了闖紅燈 李敖卯上《自由時報》 一九九四年,《自由時報》引述名女人邱彰的話報導:「李敖闖紅燈被警察攔下來」;結果當然又是一場軒然大波,李敖控告《自由時報》誹謗。纏訟四年,法院判決李敖勝訴,一九九八年,《自由時報》賠了五十四萬多元了事。 不過,《自由時報》也就此和李敖結下樑子,從此全面封殺李敖的所有新聞,甚至以李敖為主軸的新聞,都可以在報導時一字不提李敖,例如李敖為了籌募章孝慈的醫藥費所辦的拍賣,報導中就一字不見李敖,義助慰安婦拍賣會的報導也差不多,最近的一次,則是李敖代表新黨參選總統的消息,這在其他報紙上全版處理的新聞,在《自由時報》上只有短短數行小字,幾乎要用放大鏡才找得到。 每家媒體和李敖都有過節,不過,獨獨號稱「台灣第一大報」的《自由時報》對李敖強烈抵制,讀者看了不知做何感想?

延伸閱讀

打敗0056、00878!一張表看18檔高股息ETF總報酬排行:績效黑馬竟是這1檔「ETF存股致富2大關鍵」

2023-07-19

為何我賣掉一些00878、0056,改存006208?達人30歲年領20萬股息:存股抱上抱下太心酸「2招聰明賺價差」

2023-07-20

達人存股1500張00878,現在賣掉能賺644萬,為何我不賣?「零成本存股法」1個理由,我很少定期定額

2023-07-17

台積電明明股價創新高 為何還有老鳥股民說「一毛沒賺到」?想要大賺小賠 可以從這四招做起

2024-03-07

從繁花看台股》「市場永遠是對的,錯的只有自己,衝得太快、逃得太慢,肯定要吃癟」 要如何傾聽市場心聲,成為股海贏家?

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