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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召開財劃法公聽會 22縣市代表全數出席

民眾黨召開財劃法公聽會 22縣市代表全數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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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

2020-10-29

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造成地方財源不足、地方過度依賴中央等問題,延宕多年未見修正,民眾黨立院黨團10月23日召開「財政獨立,地方平權」公聽會,各黨籍立委、學者專家和民眾踴躍與會,22個地方政府更全數派代表出席,將會議室擠得水洩不通。

民眾黨出席「財劃法」修法公聽會立委有蔡壁如、賴香伶、邱臣遠、張其祿、高虹安,黨團點出現行「財劃法」的三大問題,包括統籌分配款規模不足支應地方財政需求、一般補助款的設計不利於地方財政自主、各地方對於統籌分配公式無共識。

 

 

修法版本訴求地方平權

 

蔡壁如指出,財劃法長達21年未修改,但台灣地方政府行政架構已從「二都」變成「六都」,立院每隔一段時間都討論財劃法,陳水扁、馬英九任內政府都曾提出版本,外界也期盼蔡政府儘速提出修法版本,解決此一歷史課題,民眾黨團亦針對現行財劃法修法方向,提出三大重點:

 

第一要「財務獨立,自主負責」:即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將營業稅100%與綜所稅的10%由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營所稅的5%則地方分成方式分給地方,並將一般性補助款併入統籌分配稅款,以符合地方自治原則。

 

第二要「縣市平權、適性發展」:要求優先彌平基準財政收支的差額,並劃一統籌分配公式,六都與其他縣市分配公式齊一化,也要採用「最有利指標」,將各縣市特色納入統籌分配公式。

 

第三要「地方發展,正確誘因」:現行財劃法傾向各縣市開發土地,易造成國土規劃失衡,民眾黨團主張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權限撥至地方,以作為適當誘因,引導地方政府從土地開發轉向招商投資。

 

公聽會上,專家大多支持擴大中央統籌分配款,政治大學教授曾巨威建議,除營業稅外,也要提撥10%綜所稅,連同一般性補助併入統籌分配款,將餅做大,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留給地方;他還強調以往兩年一次選舉,影響財劃法無法修正,「現階段正處於總統大選後,地方選舉前,是一個好的修法時機。」

 

台北大學教授黃世鑫認為,一般補助款與統籌分配款功能重疊,合併確有優點,不過他反對營所稅留在地方,例如台北市設立公司行號賺的錢,不一定來自台北,可能是其他地方,他主張採用統籌分配方式,讓22個縣市共有後再作分配。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肯定民眾黨舉辦公聽會的用心,但直言修法成功並不容易,因爲中央政府與多數地方政府財政不佳,僅有台北與桃園相對不錯,「財政好的縣市願意拿出來分嗎?不可能!」他提議,應將招商所創造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一部份撥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才有招商誘因,另將一般性補助款制度化,直接劃分給地方政府,不要再經由中央分配,修法才相對有可能性。

 

然而,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對於鼓勵地方招商未表認同,他指出財劃法立法目的是「截長補短」,如果招商拿到的投資多,又分到更多稅收,恐造成「貧者越貧、富者越富」,並認為牽涉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間的財源分配,未來審查修法時宜務實看待,「若都希望自己拿到最多、都不肯退,恐怕永遠不會有答案。」

 

 

一般補助宜併入統籌分配

 

多數地方政府認同民眾黨將一般性補助款併入統籌分配款的主張,高雄市議員吳益政舉例,2011年至2019年高雄給中央的稅收,從1200億左右增至1900多億,但中央對高雄補助總額始終600餘億元,10年幾乎未變,「繳越多中央卻給越少」,對地方不公平;現行統籌分配款每增加100億營業額,地方只能分到0.27%,相當於250萬,若仍不修正,地方始終是淪為中央的「打工仔」。

 

高虹安指出,財劃法屢被評為修法「刻不容緩」,但又陷入「動彈不得」的困境。有地方反映心聲,一般性補助款是看地方跟中央交情決定分配多寡,或被當成調水位,財政狀況好的地方反而分配較少,變相處罰遵守財政紀律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款方面,各地方政府都希望對自己有利的指標為重,但有些縣市因配合國家整體經濟規劃需承受環境污染,進而影響地方發展,修法時均須予以考慮。

 

反映縣市特色的最有利指標

 

各縣市代表亦針對統籌稅款分配指標及自身特色分別提出意見。新竹市出生率與人口增加率全台數一數二,但統籌分配款並沒有考量此面向,認為人口成長率納入財劃法修正指標;新北市縣市支出與人口數相關性比例高,但現在直轄市分配把營業稅列為最高權重,以致新北市人均稅出在所有直轄市最低,其實並不公平。

 

唯一島縣澎湖土地面積最小,但要負擔海岸線保護、海洋工程、海洋生態保育、離島交通醫療等費用,規劃分配時應考慮到離島特殊性;雲林農業產值最高,但無法反映在地方補助上,還要承受環境汙染,財政努力不能只注重看得到的數字;彰化人均始終倒數,認為人口是分配最易理解的概念,統籌分配的人口數權重宜往上增加。

 

邱臣遠指出,各地方政府對於優先彌平基準財政收支的差額部分有共識,對於要以哪種指標分配剩下的統籌款,可採用「最有利指標」分配公式,就是各地方政府都提出各自最有利的指標,將所有地方政府設算出的分配比率加總,再將超過100%的部分等比例折算至100%。將各地方縣市的多元特色納入分配指標,實現平權且均衡的統籌款分配。

 

蔡壁如總結,彙集各方表述,發現初步共識有:「統籌款的餅要做大,一般補助款應與統籌款合併,以及各縣市特色應納入統籌分配公式」,民眾黨團呼籲政府,有共識的部分應該先做,不宜繼續推託,未來民眾黨樂於繼續建立平台,廣納建議,提出各界能夠接受的修正案,也希望朝野的力量一起來,讓台灣不斷進步,成為財政更加健全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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