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生耕耘法學教育 李模鞠躬盡瘁「貫徹法制才是今日建國救國的唯一途徑,而檢討過去法治不立及未來貫徹法治的最大障礙,還是人才的問題。」在自傳《奇緣此生》中,李模一針見血地提出對台灣落實法治社會的關鍵性問題,同時也說明了他終身奉獻於法學教育的最大
心願。
律師兼教授 致力司法革新
出生在上海的李模,求學過程相當坎坷。中國對日抗戰時期,他隨著家人一起流亡,憑著自修苦讀,居然以高一同等學歷考取了中山大學,後來轉學到重慶的西南聯大法律系。
大三時,李模參加高考,以全國第一名的成績考取了司法官,年僅二十二歲就被派任到四川擔任隆昌法院的推事,被當地的人戲稱為「娃娃判官」。由於未完成大學學業,又錯失了爭取公費留學的機會,李模決定辭去法院的工作,在南京自己開業好存錢出國深造。結果,開業不到三年,共產黨大革命就在中國如火如荼地蔓延,李模只好偕著新婚妻子許婉清飄洋過海來到台灣,落腳在高雄執業當律師。
民國四十四年,李模三十三歲,豐厚的實務經歷終於讓他獲得國外學界的青睞,成為二次戰後的第一位哈佛大學法學院的中國留學生,翌年更以優異的成績,破格成為哈佛有史以來唯一一位沒有大學學歷的碩士。
取得碩士學位回台後,李模除了繼續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也到成功大學任教,教鞭一執就是四十多年,即使多次轉任政府部門的公職,都未曾離開教育的崗位。
李模曾經在課堂上跟學生說過,年輕時他最大的志願,就是要同時做一個很好的教授和很好的律師,沒想到,這個志願在他三十多歲時就達成了,讓他有一陣子突然不知道後半段的人生該做什麼好,因此,他常建議學生:「人生立志不能過於短視,不要立志做什麼人,而要立志做什麼事。」而他賦予自己的人生使命,應該就是培養優秀法界人才,建立法治新社會吧!
曾經在成功、輔仁、清大、中興、東吳等大學任教過,也曾擔任過司法官訓練所的主任,李模門下的名弟子不計其數。他的弟子有些已是學院裡的資深教授,有些則在法政界馳名,當今內政部長黃主文、法務部長葉金鳳、大法官孫森焱、賴英照、高等法院院長吳啟賓、台南高等法院庭長董修平、名律師竺香鏡、李念祖等,都曾經受教於李模。談起李模,這些弟子們莫不異口同聲地說道:「李老師的身教、言教,讓人受益良多。」
李模教弟子有一個特色,就是講求務實的精神,他強調法律是經世之學,學法的人不僅要熟悉理論,更重要的是要懂得應用,讓法律成為對社會有正面幫助的工具,在思考法律問題時,更要帶著懷疑、批判的研究態度,不可落入傳統保守的權威束縛。
「有一次,我負責簽辦一件稅捐問題,李主任看了擬答內容後說,應該也從納稅義務人的立場去思考研究。」因為在司法行政部研究室工作而與李模結緣、人稱「李模第一大弟子」的孫森焱回憶道:「這番話讓我感受深刻。我自小在台南市集長大,認識的都是販賣魚、肉、蔬菜的鄰居,為什麼從未想到從大眾的立場去思考法律問題?我很慶幸,遇到了李先生,告訴我研究法律問題,要從更遠、更廣的立場著手,要關懷大眾。」
在東吳法律系讀書時,因為旁聽李模的課而立志也當個好律師兼好教授的李念祖律師則說:「李老師的民法專題研究課很特別,因為他上的幾乎都是歷年高考的考古題,而且只教實例題,在教我們如何解題的過程中,同時也是在教我們如何對案例做法律分析,如何做一個好律師。」
做事想到他 封官忘了他
李模非常鼓勵學生參加國家考試,希望學生將在校所學實際回饋給社會,在正規學制之外,也致力於法學教育的推廣,他生前常開玩笑地說:「我是台灣最早開高考補習班的人。」
早在民國四十七年,在成功大學教任時,李模就在台南創辦務實法律補習班,自己買教科書、印教材,提供一般民眾修習法律的管道。當時許多人都認為他是「瘋子」,平白浪費精力在「沒有前途」的人身上,結果五年下來,補習班的學生竟然陸續有十多人通過高等檢定考試,三人考取法官,後來當上高等法院庭長的董修平,以及後來轉而投身藝術的畫家潘元石,都是出自務實補習班的高材生。
民國八十年,年近七十、白髮斑駁的李模仍未減卻對司法革新的熱情,退下經濟部政務次長的職務不久後,他即在東吳大學創設新制法律教育(碩乙組)鼓勵不同科系、不同行業的大學畢業生,再回到學校接受三年的法學教育,希望透過這種新的教育架構,結合多種專長、人生智慧與法學訓練,試煉出一批能為法界帶來新氣象的法律人才。
為了推廣法律教育,李模的務實法學基金會除了每年都提供優厚的獎學金給法碩乙的學生、補助研究所老師的鐘點費、祕書薪水外,也固定舉辦「法學論文比賽」,以豐厚的獎金鼓勵學生從事司法實務的研究,這些經費來源大多靠他自己努力,不過,他並不以為苦,反而樂在其中。
前幾個月,李模因為肺癌二度住院接受治療的期間,還曾在病榻上打電話給李念祖,叮嚀他說:「務實基金會推廣法學教育的工作很重要,一定要繼續做下去,希望你能一起來努力。」
對「專做改變別人一生的事」感到自豪的李模,在學生眼中,是個謙謙君子,對學生從不疾言厲色,說話引人入勝又有幽默感,想打瞌睡都很難,而他對學生照顧,更是亦師亦父,賴英照回憶道,當年法務班結業時,有位同學在黑板上抄錄了兩句詩:「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我師愛我情」,李模看了,打趣地說:「有點肉麻。」台下雖爆出一串串的笑聲,但這兩句詩正是許多同學當日的心情寫照。
雖然李模生前常以「一流的教授,二流的律師,三流的公務員」自嘲,但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多次進出法務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等廟堂,都是「責重位輕」,為人也很和氣,只不過因為秉持讀書人的風骨,不願結幫走派,所以才會引來前考試院院長王作榮,「做事就想到他,封官便忘了他」的不平之語。
雖然仕途不順,不過,李模將大部分的精力投注在法學教育上,很難說是台灣社會的幸或不幸,以他法學素養與抱負理想,若在官場執掌大權,應該可為司法革新創下一番大格局,但他在法學教育的殷殷耕耘,正如「一顆麥子」的精神,也許更能讓法治園埔生長出更豐碩的金黃稻穗吧!
李模小檔案
生卒年月:1922.3.15-2000.1.6
籍 貫:上海
學 歷: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經 歷:˙ 22 歲即擔任四川隆昌法院推事,被戲稱為「娃娃判官」
˙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官訓練所教育主任
˙經濟部政務次長、財政部顧問
˙教育部常務次長、政務次長、省教育廳主任祕書
˙行政院政務委員、總統府國策顧問
˙趙廷箴文教基金會創辦人兼董事長
˙務實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務實法學基金會董事長
˙成功、東吳、輔仁、清華、中興等大學法律教授
˙東吳法律研究所所長
˙創設東吳大學新制法律教育(法碩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