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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6-03
產業時事

喊造橋鋪路施棺,18年卻A了6.9億買保險買房!何明德行善團夫妻檔各判6年2個月,喊冤要上訴

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美智及丈夫蕭豐彥,被指控從2002年至2020年間侵占善款,不法所得高達6.9億元。嘉義地院昨日(30日)審結,依共同犯公益侵占罪、違反洗錢防制法判處夫妻倆各6年2個月有期徒刑。對此,陳美智表明會提出上訴。

日期:2023-08-31

投資理財

灰度戰勝SEC訴訟,加密貨幣應聲上漲,全球首支比特幣現貨ETF有機會問世?

加密貨幣圈在周二(8/29)時迎來大利多事件,加密貨幣基金公司灰度(Grayscale Investments)在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訴訟中取得了勝利,這一消息的傳出,不僅使加密貨幣全面上漲,也促使全球首支比特幣現貨ETF將有機會問世,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股價也隨之上漲。

日期:2023-08-30

投資理財

永慶、信義房屋大鬥法 法院判「一條龍負面宣傳」有問題 買關鍵字「反串」行銷 數位平台難問責

「房仲雙龍」司法大戰,近期法院民事一審判決,認定永慶房屋及關係密切的好房國際購買對手品牌關鍵字廣告,並有造成對手損失之虞,有違公平競爭,面對企業全新形態的負面行銷手段,公平會該如何規範?

日期:2023-08-30

職場生活

越改越模糊?兒權團體憂教育部版霸凌草案「重調查、輕輔導」…恐校園變法院,籲召開公聽會

教育部日前公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多個兒權團體及立委今召開記者會,認為部版草案「重調查、輕輔導」,儘管肯定教育部將霸凌定義擴大認定,新增一次性肢體暴力等條文,卻也暗藏諸如「超出一般社會通念」、「情節重大」、「非有正當理由」等模糊文字,恐怕是越改越模糊,甚至讓校園淪爲法院,呼籲應召開公聽會凝聚社會共識。

日期:2023-08-29

產業時事

17歲女車禍亡,母求償撫養費遭駁回…法官吐原因「任職大立光、年薪百萬應無需撫養」判決內容出爐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騎乘機車搭載梁姓少女(17歲),途中因未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與林姓駕駛的貨車發生追撞事故,梁女重傷不治。梁母傷心欲絕,向陳、林2人求償360萬元,其中以217萬元作為撫養費。台中地院經審理,審酌梁母於大立光任職,年薪百萬,應無需撫養,最終判賠林、梁二人105萬元。

日期:2023-08-28

職場生活

網購2次都沒取貨被告!買家罕見遭公訴求償 4大消保小常識:不取貨你會負哪些責任

基隆一名女子2021年在網路購買4只戒指,結果賣家寄出後因未取件被退件,隨後女子又要求賣家再寄出卻再度沒取貨付款,氣得賣家提告毀損罪求償。網購下單後有哪些狀況可以不取貨?多次不取貨會有什麼責任嗎?

日期:2023-08-26

產業時事

台灣2工程師「搞鬼」報復!在程式加入「1符號」 讓全球前5大加密貨幣公司蒸發4千萬

台灣知名虛擬貨幣交易公司,同時是全球加密貨幣交易量前5大的「麒點科技」,巔峰時期曾創下單日百億美金交易量,沒想到短短2個月,公司突然損失4000萬,操縱這一切的背後主謀,竟是2名對公司不滿的離職工程師,在交易程式中加了一個負號「埋錯」。台北地院認為陳、許2名工程師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判陳男8月徒刑,另得易科罰金部分8月徒刑;許男則被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而回顧整起事件之所以東窗事發,也是因為半夜的「一場巧合」。

日期:2023-08-25

職場生活

顧寶明離世10天、她轉移千萬資產被告侵佔!繼母長女辦喪禮就不合:遺產與繼承你該懂的事

編按:國內喜劇泰斗顧寶明去年3月心肺衰竭逝世,享壽72歲,但就在他1年忌日前夕,卻驚爆遺族爭產官司。顧寶明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兒顧乃玠清查遺產,發現父親第三任妻子陳燕青在父親死後10天,火速將他價值逾千萬的存款、股票和外幣陸續轉進自己帳戶,因此對繼母提告侵占和偽造文書,陳女則辯稱財產為夫妻共有。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陳女涉嫌偽造文書及侵占顧寶明遺產共1058萬3320元,將陳女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原文刊載於2023/3/15,更新時間為2023/8/25)

日期:2023-08-25

產業時事

台積電主管開會爆料女下屬得「皮蛇」才請病假早下班、還笑她是「老人家」!挨告後下場曝光

台積電台中廠林女工程師因曾感染帶狀皰疹,因身體不適提早下班。但其沈男主管卻在會議中透露她的病情,侵犯個資。林女控告沈男,一審判沈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沈男上訴二審,被駁回,判決確定。

日期:2023-08-23

保險稅制

邱瓈寬恩師遺囑「一毛都不給家人」,二審逆轉判有效…律師3建議:這樣做才能把錢留給想給的人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