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長達30餘年的黃姓道士,自民國77年7月1日起受雇於新莊地藏庵,每月薪資6萬元,廟方因無提供勞健保,因此還每月補貼1200元由黃道士自行投保。後來有香客向廟方反應說有給黃姓道士紅包,但未收受招財符。新莊地藏庵認為,黃姓道士屢次違反廟規,向信眾索取金錢,致香客有所爭執,損及廟譽,已經給過多次機會,黃姓道士也寫下切結書承諾改進,乃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開除道士職務,黃姓道士不滿提告。
日期:2021-04-14
5月1日勞動節剛好碰到星期六,如果恰巧遇到排休的日子,這樣不就少放一天,該怎麼辦?依據勞基法規定當天為國定假日,勞工皆須放假。對此,勞動部回應,如果碰到那天剛好是排休假日,資方則需於其他工作日給予補休一天!
日期:2021-04-13
北市一位銀行員工,在短短37天內,與同一位對象,前前後後離婚3次、結婚3次且他向公司申請了總共4次結婚的婚假,共32天;不過銀行只給該員一次結婚的婚假,只有8天。該員因而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調查後依勞基法對銀行發罰2萬元;但銀行不服又起提了訴願,台北市訴願會將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在60天內做出新處分。
日期:2021-04-12
葛小姐自民國83年7月4日起,於首富房仲公司擔任客戶推廣部協理,負責產品研發、商品企劃、系統教育訓練、商品推廣銷售及售後客服等業務,月薪9萬6千元。到了105年2月4日,公司未經她的同意,擅自將她調動至網路中心,她懷疑公司有針對性,調動顯非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有不當動機及目的,調動後工作亦非她的體能及技術所能勝任。葛小姐多次向公司要求回復原職均遭拒,公司更於105年6月16日以她自同年月13日至15日繼續曠職3日為由,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 款規定解僱葛小姐。葛小姐認為首富公司解僱她並不合法,經向台北市勞動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公司也不同意收回成命,所以委請律師起訴確認她跟首富公司間之僱傭契約關係仍繼續存在,要求首富公司人自105年6 月17日起至讓她復職日止,按月給付薪資9萬6千元,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1 項規定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
日期:2021-04-09
當勞工面臨公司無預警倒閉、歇業,或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時,可能無法於第一時間從公司取得離職證明文件,導致後續無法申請失業給付。勞動部表示,遇到類似情況時,勞工可直接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地方勞工局(處)〕尋求協助。
日期:2021-03-30
據勞動部統計,2020年全台灣發生的勞資爭議案件共計27,690件,是有統計數字以來的最高,平均一天發生76件,發生行業別以批發零售業、製造業及其他服務業為前三名。
日期:2021-03-25
富邦金(2881)今(23)日宣布,公開收購日盛金(5820)已達收購數量2,030,999,369股,為日盛金控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53.84%,公開收購條件已成就,創下國內首樁「金金併」的里程碑。富邦金控將於主管機關核准之前提下盡速完成整併計畫,期盼強化旗下銀行及證券業務規模,發揮營運綜效,共創股東、員工、產業的多贏局面。
日期:2021-03-23
現代年輕人家庭工作兩頭燒,若家中長輩有長照需求,家人又無法協調分攤工作,實在難以獨立負擔照顧責任。若不想將長輩或家人送往安養院,聘僱外籍看護是唯一選擇。站在雇主家庭角度,想請一名「專業看護」卻來了一個「會獨立思考、有情緒的人」,期待落差容易產生衝突。另一方面,外籍看護隻身來台,不僅要學習語言、適應文化,24小時住在雇主家,壓力其實不小。若照顧患有失智、癱瘓或疾病重症的家庭,勞心勞力的照顧工作非一般人能想像。這些年來,關於雇主與外籍看護之間摩擦或爭執,受照顧者受外看虐待的社會新聞層出不窮。外籍看護不堪受照顧者性情多變,控受虐、甚至逃脫也時有耳聞。本文從法律面出發,給照顧家庭、照顧家屬參考,若與家中外籍看護產生衝突,該如何避免紛爭、又有什麼眉角?
日期:2021-03-22
長期在南部工作的勞工,突然收到公司一紙調動命令,要求離鄉背井到物價房價高昂的台北工作,可以說不嗎?
日期: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