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拋棄繼承遺產前請先三思,曾有配偶打算將丈夫遺產全給子女而拋棄繼承,導致遺產稅從原本的 1000 元暴增至 49.4 萬元,原因在於配偶拋棄繼承,無法使用扣除額。
日期:2023-02-16
最近收到一則網友的私訊,提到他剛滿30 歲,即將有一筆2,000 萬元入帳,問我是否靠存股領息,就能退休,然後可以開始享受人生了?
日期:2023-02-03
30多歲林姓單親媽媽出身低收入戶生活困頓,某天突然收到一筆高達積欠13萬6千元地價稅的欠稅單嚇壞,根本無力償還。經向新竹市稅務局詢問後才知,是久未謀面的祖母過世留下的土地,稅務局人員勘查發現土地竟位於關埔精華地帶,輔導林女可尋覓買家避免法拍被賤賣命運,最後土地賣出2千萬元,林女從谷底翻身成了「千萬富婆」。
日期:2023-01-19
同樣都是沒繼承遺產,為何還有分「拋棄繼承」和「自願不拿」呢?兩者差別在那裡?我該選擇那一種比較好呢?聽說有人欠銀行錢所以不繼承遺產,但選錯不拿遺產的方式,結果日後房子被拍賣,賠了好幾百萬元,是真的嗎!?遺產分割協議被撤銷是什麼意思?本文律師一次說明清楚,以後千萬別弄錯了!
日期:2023-01-17
目前遺贈稅已由單一稅率 10%調整為累進稅率,最高 20%。財富傳承給子女時,務必善用分年贈與的免稅額和婚嫁贈與的 100 萬元免稅額度。
日期:2023-01-05
從營造起家的洪正雄,1990年代被倒債4000多萬元,一度差點倒閉,靠著都更轉型站穩市場,翻新出全台最貴海砂屋,成為都更大王。
日期:2022-12-28
個性溫柔的 W,跟我一樣是房仲,因此他的收入很不穩定,前幾年結了婚,為了滿足太太「有房才有安全感」的願望,所以在2020 年勉強硬買了一間房,但W後來卻跟我說,沒想到買了這間房才是惡夢的開始。
日期:2022-12-28
甲為著名的a海運集團創辦人,該集團除海運以外,也跨足空運、倉儲及旅遊等,他與元配乙育有丙、丁、戊、己四名子女,與A女(二房)育有一子 B,乙與己先於甲死亡,A 成為甲的配偶,甲年事已高,他的集團事業已交由丙、丁、戊接班,B 為甲的幼子,熱愛航空,有機師的資格,亦持有 a 集團的股份,甲生前最疼愛 B,有意將集團總裁安排給 B。甲在就醫期間,在四位 a 集團重要人士見證下,書立遺囑,將遺產全部讓與給 B,並指定 B 為 a 集團的總裁,甲過世以後,丙與丁認為該遺囑係在甲意識不清醒下寫的,且該遺囑不符合法定要件,否認該遺囑的效力,並以優勢的持股將 B 逐出 a 的海運與空運事業,B 對外自立門戶,認為甲的遺囑有效,雙方的主張誰有理?
日期:2022-12-23
有很多人自知來日無多,為了規避遺產稅,都會想辦法減少自己的資產,由於夫妻間贈與不用贈與稅,因此常見許多人趕快將資產贈與給配偶,但這樣做會面臨哪些風險,有無避稅之道呢?
日期:2022-12-23
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許多人都得面對一個人老去。近日有位男網友發文求問,透露住在附近的90歲鄰居阿嬤膝下無子,手足也已離世,平常需要幫忙或去醫院會找男網友協助,近來阿嬤想將畢生500多萬積蓄送給他,只希望自己過世後,原PO能在阿嬤忌日與清明節去祭拜,讓他猶豫到底該不該收下這筆意外之財?
日期: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