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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6-08
保險稅制

夫妻贈與不是免稅,怎麼竟被國稅局連補帶罰?400萬保單要保人改配偶案例...節稅你要懂4件事

一位民眾生前將4張保單的要保人全部變更為配偶,死亡後配偶沒有將保單價值納入遺產稅申報,國稅局抓出並開罰。

日期:2021-03-09

產業時事

誰幫誰?和5億高中生結婚,代書兒稱「我爸說誰先結就能拿房產」…30筆遺產2情況恐收歸國庫

今周刊編按:5億高中生賴男在與代書兒夏男登記結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地檢處緊鑼密鼓偵辦中,週二(5/23)傳訊高中生母親到庭,律師代表發言稱已具狀,請檢察官依法醫高大成的9項疑點進行調查。而代書兒夏男面對檢察官訊問時稱,兩人會結婚是因為台中旱溪西路房產,登記在他的父親名下,父親曾說「誰先結婚就能獲得房產」,所以才請高中生賴男才協助他,前往戶政所登記,這番說法與早前媒體流傳的版本不同的是,兩人結婚是「賴父生前提到兒子誰先結婚就得房產」。由於賴男已經死亡,律師洪家駿分析就算兩人是假結婚,且在合意下登記,婚姻即存在,而賴母目前無中華民國或中國人民身分,夏男成為唯一遺產繼承人,即使目前仍在訴訟中,仍可辦理繼承登記。洪家駿說,因賴母已屬無身分之人,即使能證明她仍屬中國人民,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也僅能獲得200萬元遺產,除非利用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其經許可長期居留者,得繼承以不動產為標的之遺產」這一規定爭回遺產,但如何認定她是經許可長期居留,則是一個問題。又若司法偵辦,查出夏男確有犯罪之實,無法繼承賴姓高中生的遺產,而賴母又無法取得可分配遺產身分,那這30筆房地產亦將沒入收歸國庫。

日期:2023-05-23

保險稅制

課徵贈與稅主要就是怕你規避遺產稅!會計師提醒:除了直接贈與,這2行為也視為贈與都要報稅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產業時事

富爸病床上「點頭」拍片立遺囑 4000萬遺產全給大兒子...法院判「無效」!律師揭翻盤關鍵

南部一名大地主擁有總價約4000萬的不動產,想把財產全部都給長子的他,因病重緣故無法自行立下遺囑,因此找來律師代筆,在全程錄影下,由律師宣讀代筆遺囑,該地主「點頭」同意後完成。不過,對於遺產全給哥哥這樣的決定,二兒子感到不服,在父親過世後向法院訴請遺囑無效,台南地院判次子勝訴,應由繼承人共同擁有遺產

日期:2021-08-30

競爭力

兒獲5000萬房產變臉 傷心老翁臨終前1招遺產給孝順女

一名老翁育有2子1女,他生前預立遺囑,先後把5000萬元房產大兒子、二兒子,豈料兩個兒子在取得老父房子繼承權遺囑後,竟都翻臉不認人,讓老父無比傷心。最後老翁在孝順女兒的照顧下離世,兩名兒子赫然發現,5000萬房子竟然變成妹妹的!

日期:2020-11-04

職場生活

張國煒有望獲140億元遺產 張榮發「密封遺囑」一審判有效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他留下的遺囑因指定四子(二房李玉美獨子)張國煒可獲得所有遺產並擔任集團總裁,因而在家族內引發爭議,已故大房張林金枝所生的三子張國政甚至對張國煒提出遺囑無效之訴,一審結果日前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判定遺囑有效。

日期:2020-03-18

投資理財

遺產稅本來要繳50.1萬,用這招變成1000元!善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稅

一位民眾詢問:律師您好,我的父親在111年過世了,留下年邁70歲的母親與我。父母白手起家,父親留下現金及上市櫃股票投資合計約400萬、一間市價約3,000萬的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約2,100萬)房屋是父母結婚時購入,貸款已還清,母親名下資產約有現金及上市櫃股票共計1,500萬。 請問律師我需要繳遺產稅嗎?有沒有節省遺產稅的方式?

日期:2022-03-14

財經時事

財產稅脫序 淪為一場精密計算的炒房秀

台灣的財產稅,從以前以來一直都是調降。調降財產稅,包括遺產及贈與稅、地價稅、房屋稅等等,也造成我們這個世代最大的社會不公。

日期:2015-05-14

幸福熟齡

淺談預立遺囑的特留分問題!不想遺產被敗光,你該怎麼辦?

「律師,我想寫遺囑,把我的財產全部給兩個孫子」「你的子女呢?是有什麼特殊考量?」「因為我的兒子、女兒,把我的錢都拐走了。只剩下二間房子,我怕房子又被子女敗光,我什麼東西都沒有了。」

日期:2019-10-23

保險稅制

邱瓈寬恩師遺囑「一毛都不給家人」,二審逆轉判有效…律師3建議:這樣做才能把錢留給想給的人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