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也快一年了,最近公司也有二位同仁離職,所以我就跟另一位同事開玩笑說是我慫恿離職的(有對話紀錄),但其實不是⋯隔天我就收到解僱通知,公司似乎就是看對話紀錄,並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4、5點」要我馬上打包走人,連預告期都沒有,估計也不會有資遣費⋯當作學到教訓,話真的不能亂說⋯」
日期:2021-10-20
六月一日下午五點二十五分,荷蘭銀行( ABN AMRO )消費金融部風險管理處副總經理葉逢生被請到老闆的辦公室, 台灣分行負責人施赫恩( Paul Scholten)、消費金融部負責人陳淶( Loi Chan )、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袁清薇「通知」他,請他自己寫離職書,因為「新的組織架構裡沒有適合你的工作」,如果葉逢生自己寫下離職信,銀行會發五個半月的薪資補償他。
日期:1999-06-24
我看過太多小康家庭出身的人,信誓旦旦地說家?不缺這份薪水,但是幾乎沒有人離職超過數個月後沒有找到工作不驚慌失措的。
日期:2019-07-10
三輪車跑得快,上面坐個老太太,要五毛給一塊,你說奇怪不奇怪?要五毛給一塊,不僅不奇怪,還可以讓部門的離職率全公司最低。
日期:2017-06-08
「最近MeToo風潮持續延燒,我們公司一位離職已經10年的實習生,說她10年前在公司任職時,被主管約進辦公室談事情時,主管突然熊抱她,並親吻她的臉頰,她十分驚恐,隔天就提出辭呈提前結束實習,表示要出國留學。最近突然寫email到本公司人資信箱,說她當年提前離職出國就是要忘掉這段不堪的往事,但午夜夢迴還是常常嚇醒,持續在身心科看診,希望公司可以還她公道。問題是申訴人及被申訴人都已經離職了,當時的同事大部分也都不在公司任職,我跟總經理是3年前才到任,我們公司還需要處理這件申訴案嗎?」一位電信公司人資長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3-06-20
偏鄉醫療資源不足問題一直都是外界關注議題,今年3月綠島上唯一女醫師陳姷頵,被一位媽媽質疑醫德事件,引起軒然大波,陳姷頵獨撐衛生所半年的艱辛受到關注。然而,目前島上醫師人力不足問題暫解,陳醫師卻選擇離開衛生所,台東縣衛生局長黃明恩說,陳姷頵是因生涯規劃而離開,也表達未來有機會還會再回台東。
日期:2019-07-09
約聘人員有沒有資遣費?要不要給資遣費?雇主或勞工都有這個問題。律師從約聘人員的定義、定期契約的意義說起,再告訴你法院認為約聘人員離職要不要給資遣費。
日期:2019-01-07
員工離職的理由千百種,有人說要去進修、有人說想尋找自己的熱情所在,主管們也許無法辨識哪些理由才是真心話,也不知道問題究竟出於何處。有些員工剛進來公司時鬥志高昂,熱情卻隨著時間慢慢被消磨,最終選擇離開。如果只有一到兩位員工如此,可以算是特例,若是有多位員工都是以相同情形離去,這可以視為一個警訊,提醒你是時候檢視公司的企業文化。
日期:20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