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作者嫺人在金融界工作了20多年、當上高階主管,卻在49歲無奈選擇「被退休」,比她原本規劃的退休年齡還早了6年。一方面基於深怕錢不能撐到老的擔憂,一方面也不希望成為親友眼中的「閒人」,她開始整理財務,讓不工作後的現金流可以安心養老。嫺人重新調整規劃自己退休後的資產配比,成功實踐了退休後依然能有現金流的安心生活。
日期:2024-09-04
勞動部周三(9/4)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最低月薪由27,470元調升至28,590元,最低時薪由目前183調升至190元,後續結果將送至行政院拍板後,於2025年上路。由於這是《最低工資法》上路後,首次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同時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首次調整薪資,因此格外受矚。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度審議會與往年相比十分有效率,早上10點開審議會,下午2點40分就召開記者會,勞動部研判主要是《最低工資法》將審議流程法制化,加上缺工議題,讓勞資對於調整薪資早早就有共識。
日期:2024-09-04
十六年來,教育部投入預算廣布三七○所樂齡學習中心,推廣終身教育延緩老化;但人力經費匱乏、政策碎片化,辦學品質參差不齊,讓高齡教育的推展舉步維艱。
日期:2024-09-04
近年因傷病就醫的失聯移工增多,在政府消極以對下,醫院得吸收醫療欠費、扛起照護安置責任。新北市雙和醫院社工團隊,一路陪伴移工走過術後艱難時刻,獲得今年「南山醫務社工獎」肯定。
日期:2024-08-28
總統賴清德的子弟兵、民進黨立委林宜瑾週二(8/21)辦公室遭檢調搜索,而同樣屬「台南幫」的前交通部長李孟諺則是被爆婚外情後請辭。據轉述,兼任民進黨主席總統賴清德在周三(8/21)中常會說重話,提醒黨員同志們,不只是在公領域,包含私生活也要注意,因為這會影響到的不只是個人、家庭,也會影響到黨,甚至整個國家,提醒大家要謹言慎行,別再讓黨受傷害。此外,最近有多名綠營政治人物都表態要參選高雄市長,賴清德也意有所指地說,現在才2024年,大家應該以國家發展為重,不要去談2026縣市長選舉問題,「需要這麼早宣布嗎?難道不能鴨子划水嗎?」
日期:2024-08-21
彰化縣彰濱鹿港區海龍離岸風電陸域降壓站週二(8/20)上午發生工安意外,工人安裝消防設備時,疑似不慎碰觸到鋼瓶開關,造成大量二氧化碳外洩,14名工人送醫救治,其中3人一度送醫時無呼吸心跳,另有3名工人自行就醫。對此,海龍離岸風電計畫表示,已於第一時間與現場人員及承包商東元電機聯繫,後續將與承商及相關部門配合,詳細調查事件發生始末,釐清事件發生原因後,並妥善照顧受影響人員。承包該案場工程的機電大廠東元(1504)表示,海龍離岸風電計畫彰化案場工地現場疑似有消防用二氧化碳鋼瓶氣體外洩,導致13名工人吸入受傷或感到不適,現場事故發生後已立刻清點現場人員,並且全數安全撤離。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安中心到場釐清情況後,先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30萬元,並勒令停工處分。根據海龍公司資訊,海龍離岸風電計畫2023年於彰化濱海產業園區舉行陸域降壓站上樑祈福典禮,待結構工程完成後機電設備將陸續進場,預計2024年第三季展開系統測試,完工啟用後將成為全台裝置容量最大的離岸風電陸域變電站。
日期:2024-08-20
編按:作者嫺人在金融界工作了20多年、當上高階主管,卻在49歲無奈選擇「被退休」,比她原本規劃的退休年齡還早了6年。一方面基於深怕錢不能撐到老的擔憂,一方面也不希望成為親友眼中的「閒人」,她開始整理財務,讓不工作後的現金流可以安心養老。嫺人重新調整規劃自己退休後的資產配比,成功實踐了退休後依然能有現金流的安心生活。
日期:2024-08-19
因應老年化社會來臨,今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之規定,也就是達65歲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透過協議、由雇主繼續聘用。勞動部表示,此次條文的修正,代表各界對高齡勞動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的支持,具有正面意義。不過,不少勞工誤會以為年滿65歲就不會「被退休」,或是雇主想要滿65歲的勞工退休,若是勞工不同意,則雇主必須以資遣方式辦理,如同「多領一筆退休金」。對此,勞動部澄清,「退休和資遣」是不同制度,如果勞、雇雙方無法協商合意延後退休年齡,則應該依現行退休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勞資雙方未能協商合意延後退休年齡,就依照原「屆齡退休」規定辦理。至於65歲以上繼續工作的勞工,勞動部指出有3大好處,除了可繼續參加勞保外,年資累計無上限,加上年金給付有展延機制,每延1年給付金額提高4%,最多可增加20%。
日期:2024-08-15
(今周刊1443)「台電電網韌性計畫,原本是十年完成,我說不行!現在要用四年的時間把它做好。」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大膽喊話,要加速電網計畫,更要求台電提出跳電盤點報告,優先改善風險熱區。
日期:2024-08-14
遭遇職場霸凌,這樣做真是不可取!有名女子任職1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被主管否定工作表現,覺得在辦公室受到欺負,冒名購買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稀釋後擦在主管桌面,再以相同手法報復另一名同事,在下手前被抓包,女方雖被依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期間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最後判決不受理。其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1條、民法第184、185條規定,請求實施職場霸凌行為的主管、同事個人及雇主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