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年震驚社會的剴剴案判決出爐,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兩年,掀起社會論戰。成為定罪關鍵的「保證人地位」究竟是什麼概念,為何審判結果讓社工界人人自危?
日期:2026-04-22
今周刊編按:剴剴案女社工判決周四(4/16)出爐!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陳尚潔2月在辯論庭堅稱,她只是出養社工,不是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監督保母也不是她的工作,表示涉案保母過去無不良紀錄,「其實是劉彩萱騙了大家」,以此來否認犯罪。對此,兒福聯盟發聲明道歉並表示,「這兩年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會不會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全面檢視且修正涵蓋超過25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列出3項關鍵改變,包含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針對判決結果,兒福聯盟則回應,「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日期:2026-04-16
一九四六年三月十三日,納粹德國第二號人物戈林在紐倫堡大審出庭,他拒不認罪,聲稱都是為了讓德國再次偉大,最後被判處絞刑,卻在獄中服毒自殺。
日期:2026-04-08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等案,週四(3/26)一審宣判,柯文哲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共判15年6個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罰金2000萬元。而北院最新裁定沈慶京、應曉薇各再被加保3000萬元,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柯文哲在晚間6點多召開國際記者會,以政治辦案、政治判案來形容一審宣判,他說自己絕對不會屈服。應曉薇在聽完判決後,立刻在法庭上直接哭出來,請審判長考量其母親已經100多歲,加上財產已經被扣押,無逃亡之虞重新裁決「不能沒有媽媽,不要讓我跟母親生離死別好嗎?」。柯文哲在後續召開的記者會,痛批司法已淪為執政者打壓在野黨的政治工具,並指控檢方在京華城案中罔顧程序正義、甚至竄改筆錄逼供市府公務員。對於被指控收受210萬元政治獻金涉貪,柯文哲強調自己「根本不知道有這筆錢」,並在聲明尾聲直接點名總統賴清德,強調「我絕對不會投降、不會屈服」。
日期:2026-03-26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周四(3/26)下午14:30於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宣布一審判決結果,柯文哲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案件歷經約1年審理後宣判,後續是否上訴待稍晚柯文哲記者會說明。身為極具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判決結果將使台灣政治版圖洗牌。今周刊帶你一次看法界對刑度的看法,以及對於藍白合、民眾黨未來存亡的政治影響。
日期:2026-03-26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於2024年底發動戒嚴,遭內亂罪起訴,檢方並求處死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四(2/19)一審宣判內亂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包含時任國防部長、警察廳長等人,均遭判處10年以上重刑。這場「戒嚴之亂」能夠在6小時和平落幕,關鍵除了國會議員突破戒嚴部隊封鎖,群眾自發的聚集國會,勇敢與武裝部隊對峙也是大功臣,後續被稱為「光之革命」。根據《韓聯社》報導,國際政治學會與多位政治學者已向諾貝爾委員會推薦,「南韓全體國民」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日期:2026-02-19
今周刊編按: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於2024年底逕自宣布戒嚴,甚至動用軍警試圖控制國會。歷經調查,遭南韓特別檢察官依內亂罪起訴,並求處死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週四(2/19)一審宣判處尹錫悅內亂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日期:2026-02-19
2023年12月震驚全台的校園割頸案,乾哥郭男、乾妹林女一審分別被依殺人罪判決9年、8年徒刑,二審郭男改判12年徒刑、林女11年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週四(2/12)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時,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合議庭認為2人因偏差觀念而在校園內殺害楊生,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家人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審酌2人皆未成年得以減刑。高院去年12/23宣判,改判郭男12年、林女11年徒刑。高檢署檢察官仍認為量刑過輕,針對量刑上訴。最高法院2/12認為,檢方上訴中仍在指摘二審未釐清殺人犯意,量刑上訴的理由不合法,駁回檢方上訴,郭少判刑12年、林女判11年有期徒刑定讞。根據司法院裁判書網站,一審判郭、林及法定代理人應連帶賠償938萬餘元,但郭男與其父提上訴後聲請訴訟救助,高院裁定准許;也就是說,郭家免繳16萬餘元的裁判費用,改由國庫墊付,等同全民買單。事實上,二審庭後,受害楊生家屬楊爸爸、楊媽媽痛喊「《少事法》惡法(少年事件處理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甚至說開庭時竟被郭男怒瞪,未見絲毫悔意,掀起社會討論。當時從法院判決理由來看,仍以《少事法》做為主要適用基礎,認定2名未成年加害人「仍具教化可能」,因此未採更高刑度,成為本案引發爭議點。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更讓她不禁思考:「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啊?」
日期:2026-02-12
25歲的政大高材生上周凌晨,遭多元化計程車司機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最終慘遭4輛汽車相繼輾過,當場死亡。警方原以過失致死移送司機,後隨調查升級為重罪「遺棄致死」,升級為重大刑案。有律師認為,違反意願把人棄置在快速道路,等同是把人推下鐵軌,任憑火車撞死,涉嫌「殺人罪」。即便司機辯稱,不知道會有車輛經過,但已明顯悖離常理。
日期: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