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錢姓男子2018年到台灣騎單車環島,經過高雄市路竹區時,被漏電的路燈電擊身亡,家屬跨海打國賠官司,高雄地院法官根據法務部函釋「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指出,行政院5/24已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行政院長陳建仁週五(5/26)表示,之所以發布該通令,是因原規定已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為避免國人及國際的誤解,經陸委會審視相關函釋內容後,做出停用或不再援用的決定。
日期:2023-05-26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還有贍養費,我發現網路上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今天就來分享一點法律小知識。
日期:2022-02-11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日期:2023-11-25
律師您好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無論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小孩教育方式,以及難解的姑媳問題。公公雖然年紀年過70,但目前仍可以建築業維生,我跟先生目前有四個嗷嗷待哺的小孩,目前階段則是幼稚園、國小。我們與公公住在一起,平常公公負責房租的部分,先生跟我負責小孩幼稚園學費、生活費、以及車子貸款。最近收到先生姐姐的簡訊,她質問我,為什麼到現在還在讓年邁70歲老人家付房租,甚至因為如此就認為我對公公很不好,也質問了先生說,為什麼沒有好好保護他自己的爸爸?我百思不得其解,因為嫁出去的女兒,難道就不用對自己的爸爸負責任,就把這樣的錯誤歸咎於也是在為了小孩、生活而打拼的媳婦?我想請問,今天這樣的媳婦犯了什麼錯誤?因為沒有幫忙繳房租,媳婦就變成了壞媳婦,先生變成了沒有好好保護爸爸的兒子,這是什麼樣的道德勒索?還是真的是問題都在媳婦身上,先生的薪水大多都是給太太繳納小朋友學費,小朋友補助則是給幫忙帶孩子的娘家媽媽。想好好傾聽律師您在這件事情上能夠帶給我一些啟發跟想法。
日期:2022-09-02
如果你工作一輩子到老,身家不錯,你會先將財產慢慢移轉給子女,還是等身後讓他們自己處理呢?
日期:2021-02-10
鼓勵年輕人求學創業及成家育兒,已經是老生常談的事,這個世代的年輕人早就對這些事,有自己的定見,禮貌一點的人會含笑以對,點頭稱是;倨傲一點的人,會冷冷的回一句,我的事自己會處理。目前一般為人家長或是家族中的長輩,都已歷經親身體驗或是由不同的書報雜誌,瞭解到什麼時候可以說什麼話、插手什麼事。
日期:2018-05-08
夫妻其中一人過世,婚姻關係便會因此而消滅,但是在法律上,與對方家屬的姻親關係卻依然存在,而且,生存配偶可能得面臨是否還要扶養對方父母親的難題。
日期:2023-11-12
生命在走向死亡的路上,身體功能逐一停擺帶來的限制。死亡,在多數人的心裡,是指向無望枯槁的。但有個病人卻告訴我,死亡在即,他才更珍惜地活著!
日期:2023-09-21
很多人都會說,「養兒防老」。但事實上,現在的社會已經很難做到這一點,比較像是「養老防兒」。成年子女在出社會後,能夠照顧自己或是自己的家庭,已經不容易。如果還要照顧自己的爸媽,自己的所得,就非得要在中產階級以上才有機會。嚴重點說,現在成年子女如果可以維持自己生活,不向父母要錢,父母就應該覺得萬幸,更別說是要子女拿錢扶養。
日期:2021-07-18
明明身上還有些老本,但就是想要攢下來給孩子,生怕他們往後受苦,索性就讓自己受苦,該花的不花,不該花的更不花,變成了孩子口中的吝嗇長輩。請對自己好一點,因為來日無多了...。
日期: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