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和幾位當事人討論繼承的問題發現,現代子女不婚或已婚不育,甚至有同性婚姻的問題,如果按照民法的應繼份去做分配,最後很可能無法公平的分配給後代子孫,甚至有可能是由沒有血緣的姻親繼承。
日期:2023-11-02
政院版「囤房稅2.0」近日正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議。但民間團體批評,修法通過後,持有四戶以上的多屋者一年僅需多繳數千元的房屋稅,實質效益不大,建議由中央另外課徵「空屋稅」,以重稅引導多屋者釋出空屋,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量。對此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調整稅制引導空屋釋出」朝野已有共識,將再做相關研議。
日期:2023-10-23
隨著房價高漲,購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漸漸的高不可攀,我們發現,很多年輕人買房子的自備款,都來自父母親的資助,再透過80%的銀行貸款,類似繳納租金的概念,慢慢償還銀行貸款,取得房屋所有權。
日期:2023-10-12
民眾將財產無償送給別人,對方也同意接受,就屬於贈與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提醒三種常見「無贈與之名、卻有贈與之實」情況,依稅法規定,也必須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3-10-05
張三與陳芳芳在民國50年7月1日結婚,有張大明及張大昌二個兒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是不動產或是股票、現金等財產,大部分都是用張三的名義取得,但張三不幸在民國112年3月1日因病過世,配偶陳芳芳如何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
日期:2023-10-05
最近有個朋友問我一個法律問題,案情是她舅舅上個月自殺了,她這個舅舅無配偶子女,死後留下一千多萬的債務。
日期:2023-10-02
贈與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避免納稅義務人透過生前贈與行為來規避遺產稅,是遺產稅的輔助稅。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他人,而對方也接受時,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贈與人在同一年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在免稅額244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申報,但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辦理申報。
日期:2023-09-28
遺產及贈與稅是臺灣稅目中,唯一可以用現金以外之財產(實物)繳納的稅捐,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遺產稅,就是利用該特性來繳納。國稅局認定王永慶的遺產稅是119 億元,王家以實物抵繳22 億元,提出的抵繳標的包括股票、債權及365 筆土地。除了22 億元的實物抵繳之外,剩下的97 億元以現金繳納。
日期:2023-09-26
許多財富傳承的不當作法,都肇因於未即早規劃,直到晚年重病,才大筆大額的積極移轉財產,以致誤觸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有些人則是不了解國稅局的查核技術,自以為操作手法隱蔽,最終導致補稅加罰。接下來介紹幾則常見的不當稅務規劃。
日期:2023-09-20
台灣的人口已經連續3年負成長,很多已婚者不生小孩,即使「0到6歲國家養」,喊的震天價響,到頭來還是「生不如死」,年輕人依然故我不願意生小孩。
日期: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