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繼承家人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必須先繳交遺產稅400萬元,又不想額外籌湊現金繳稅,便想用遺產中的存款650萬元來繳稅,其實只要符合2項條件就可向國稅局申請,但這時若有壽險保險金,就能直接繳交稅款,還能保留原有的存款,也因此資產轉移一定要盡早做好安排,才不會讓傳承規劃大打折扣。
日期:2021-08-12
民眾5年內繼承財產後死亡,但是,若當時未達遺產稅課徵標準,下一位繼承人若申報遺產稅時,這筆遺產需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0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計算,但是,這筆遺產若當時未繳納遺產稅的話,就需要納入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8-05
傳承遺產給妻小有不少情形要注意,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死亡前2年移轉的保單價值、現金,這些都要記得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要是漏報被國稅局抓出,也應在期限內補報,否則小心連補帶罰損失慘重。
日期:2021-07-18
鄭員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的人,他名下財產有存款1000萬,不動產5000萬,他在遺囑上特別交代老婆及2位小孩要把一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於是繼承人們協議,依照鄭員外的遺願,把其中一筆市價1500萬的不動產,捐給生前成立的財團法人鄭氏紀念基金會,作為建設育幼園使用,另外捐贈現金1000萬給基金會,作為育幼園營運基金,所以共捐贈了2500萬。
日期:2021-07-09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日期:2021-07-01
年過50歲後,無論是繼承父母資產或是財產欲移轉給子女,建議可開始做相關規劃,提早試算做分配,可有效達到節稅,也能避免多位繼承者不必要的紛爭。關於資產贈與及財產繼承的範圍,包含不動產、動產和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車輛、股票、公債、信託權益、漁礦業權等,依財產項目不同,有各自的時價認定,例如不動產的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建物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日期:2021-06-29
老公過世想賣房求生改善經濟,卻可能被稅金壓垮!資深地政士分享最新案例,3月一名攤販婦人老公過世,想賣繼承的房產降低負債求生,沒想到5月簽約賣房,試算下來房地合一稅得繳88萬元,讓該名才喪偶的婦人,相當不平。
日期:2021-06-28
臺北市110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自4月1日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今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被繼承人計762人,土地計1,648筆、建物計424棟,依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逾123億元。
日期:2021-04-09
婆媳關係在亞洲社會一直是一道世上難解的題,兩個女人的戰爭常會擴及到兩個家庭,甚至下一代。一名網友分享自身經驗,表示離婚前因為不堪長期受到婆家霸凌,憤而帶兒子離開家,多年來無人聞問,卻在20年後收到一封「拋棄繼承信」,讓她氣到流淚直呼「第一次看到信件內容手不自主的發抖。」
日期: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