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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5-17
保險稅制

60歲女請領老年年金「少領1個月」,問題竟是生日日期?勞保局親解關鍵!退休金計算眉角曝光

當你是2月29日出生,除了生日4年過1次,未來要申請勞保老年年金也會少領1個月嗎?台中市一名陳姓女子於今年2月29日年滿60歲,在生日前夕就向勞保局請領老年年金,勞保局卻從3月1日起算請領資格,直到4月底才能領到這筆年金,等於硬生生少領一個月。辦事人員竟以「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為由回應民眾的疑慮,她氣得向議員陳情以爭取自身權益;對此,勞保局出面解釋了。勞保局表示,對方在2月15日就送件申請,當天並不符合資格,只是體諒民眾奔波辛勞,還是予以收件,對於前述「電腦系統沒有113年2月29日」應屬誤會,該民眾沒有少領1個月老年年金的問題,而是依規定「原本就該是3月起具備請領資格」。

日期:2024-05-16

保險稅制

勞保局通知有退休金可領,他以為詐騙...勞退舊制「1盲點」44萬差點拿不回!「這時效」很關鍵

勞動部最新公布勞動基金績效,今(2024)年第一季就賺近5,000億元,來到4,949.6億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規模為4兆1,838億元,收益率8.22%,舊制勞退基金規模為1兆184億元,收益率也有10.11%的水準。

日期:2024-05-05

保險稅制

公公過世她做了「1件事」拿到政府最高「近10萬補助」 勞保局提醒:還得符合這資格

摯愛的家人過世,悲痛之餘有時處理龐大的喪葬費用、生前債務,財務壓力常會讓人快要喘不過氣。一位民眾詢問,公公平時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突然驟逝讓家人們不知所措,經親友們告知可以申請國民年金喪葬給付,不知道公公是否符合給付資格?

日期:2024-04-09

保險稅制

兒子剛畢業在當兵卻能1年還清2千萬房貸!會被追稅4大NG行為,國稅局:贈與不是只有直接給子女錢

經常有很多民眾與子女間的房地產移轉,都想透過子女來購買父母的房子以規避贈與稅;但子女通常沒有足夠資金可以支付給父母,於是就想出用借款給子女的名目,來讓子女有錢、有金流可以買自己的房子,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即明確規定跟父母借款而來的資金購買父母親的房子,即使有金流仍會國稅局視同贈與,而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4-03-20

保險稅制

家人繳一輩子勞保…年金領沒幾年就過世!家屬能領哪些錢?專家:2.4萬戶都忘了「這筆」有10年期限

當家人身故後,遺屬有哪些錢或津貼能領?關於勞保的死亡給付申請大多數人都較為熟知,但讓許多人容易忽略的是,已上路18年的勞退新制,在勞工死亡後,遺屬也能申領其退休金,據勞保局統計,因為超過10年請求權時效,而喪失請領資格的退休帳戶高達2.4萬戶,勞保局提醒遺屬,除了有勞保的遺屬年金能領,勞退金也別忘記了!

日期:2024-02-22

投資理財

富爸爸幫兒買房想逃贈與稅,夫妻贈與400萬,再借阿公阿嬤等名義給600萬...代書:國稅局追稅6情形

「在現今房價高漲的時代,許多想買房的年輕人會向父母請求支援,而不少父母也願意用自身財力幫助子女買房置產等,減輕子女生活負擔,但要小心特定情形會被視為「擬制贈與」,可能會被國稅局追繳贈與稅。」所謂「擬制贈與」,白話解釋就是「視同贈與」的意思,也就是說表面上以別的名目例如:資助他人購買財產或幫忙負擔債務等,但實際上是將個人的財產移轉給他人。

日期:2024-01-17

投資理財

父親早年拋家棄子去大陸搞失聯,如今回國老又病就想到「養兒防老」...身為子女我們有扶養義務?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日期:2023-11-25

職場生活

11月發錢了!19筆錢入帳「從月初領到月底」,最高爽拿5.2萬…何時領、怎麼申請完整看

2023年漸漸步入尾聲,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行事曆顯示,11月一共有多達19筆補助及津貼會陸續入帳,包括勞保年金、勞退月退休金、職保年金、陪產假薪資補助等,提醒民眾屆時記得要去刷存摺確認金額。以下一併為各位整理出11月的各項給付及入帳日期,從月初到月底都有錢能領。值得留意的是,最多人請領的「勞保年金給付」,曾有人月領高達5萬2035元,成為最新「勞保年金王」。

日期:2023-10-31

保險稅制

「幫兒子還房貸」竟被課稅?專家列「3大常見情況」會追討贈與稅:抓到再多罰1倍罰鍰

民眾將財產無償送給別人,對方也同意接受,就屬於贈與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提醒三種常見「無贈與之名、卻有贈與之實」情況,依稅法規定,也必須課徵贈與稅。

日期:2023-10-05

保險稅制

妻子多1動作,丈夫遺產稅竟省300萬!地政士: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替遺產節稅有2個前提

張三與陳芳芳在民國50年7月1日結婚,有張大明及張大昌二個兒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是不動產或是股票、現金等財產,大部分都是用張三的名義取得,但張三不幸在民國112年3月1日因病過世,配偶陳芳芳如何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

日期:202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