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簽約人通常就是登記名義人,但是,常常有買方希望先以自己名義完成簽約手續,至於登記給誰?考慮以後,再事後補上登記名義人身份證影本及印章。因為指定登記名義人,是買方的權利,所以我們也樂觀其成,配合辦理。
日期:2023-03-27
最近接了幾件離婚案件,除了本身協助擔任見證人外,有不禁感嘆,雙方若有要轉移財產給對方的想法,可能要好好事先「規劃」,以免產生多餘的稅負成本。
日期:2021-01-15
無債一身輕,在財富傳承的議題上,不見得是好處,適當的擁有負債才是節稅的一大優點。
日期:2020-06-08
當個人資產太多,想將資產儘快移轉給下一代,是多數長者的困擾,屆時,逃漏稅和節稅就會有天壤之別的處境。
日期:2023-04-23
年底將至,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臺幣244萬元,明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建議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跨年合計父母雙方最高可贈與子女976萬元,為節稅好方法。
日期:2023-11-30
父母想將多年打拚辛苦攢來的土地移轉給子女時,選擇於生前以「贈與」或「買賣」之方式移轉,或是死亡後再「繼承」,這兩者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日期:2021-03-24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理財商品推陳出新,保險更是相當熱門的投資選擇,依《保險法》規定,人壽、年金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為要保人所有。當民眾要將保單要保人無償變更為他人時,意味要保人將保單在上的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屬於贈與行為的一種,原要保人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
日期:2023-08-30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
想要贈與子女財產什麼時候最節稅?答案是:子女結婚時!疫情後結婚潮湧現,不少人規劃在農曆年前嫁娶,父母往往想在子女婚嫁時贈送財物當賀禮,在子女婚嫁前後6個月內贈與財產,除了每一年的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之外(編按:2023年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還有婚嫁贈與100萬元免稅額。
日期:2020-10-19
如何在過世後,將遺產留給真正想給的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除留意贈與稅與遺產稅課稅條件外,可善用相關免稅額與扣除額,最重要的是,透過合法的壽險保單規畫,將財富留給真正想照顧的人。
日期: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