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過世後,留下一張遺囑,內文指定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全部財產,引爆其他家屬與張國煒決裂的遺囑攻防戰,2018年家屬提出遺囑無效之訴,歷經兩年審理,一審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遺囑的確是張榮發生前所立,判決遺囑有效,張國煒勝訴。(今周刊編按:大房三子張國政二審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週二(2023/4/25)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若全案確定,張國煒將獲逾百億元遺產。)
日期:2023-04-26
如果某位繼承人不配合去銀行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導致無法領取存款遺產和無法開保管箱怎麼辦?可以自己拿被繼承人的存摺印章去領出來嗎?可不可以強制裁判分割?讓本文告訴你!
日期:2023-03-17
同樣都是沒繼承遺產,為何還有分「拋棄繼承」和「自願不拿」呢?兩者差別在那裡?我該選擇那一種比較好呢?聽說有人欠銀行錢所以不繼承遺產,但選錯不拿遺產的方式,結果日後房子被拍賣,賠了好幾百萬元,是真的嗎!?遺產分割協議被撤銷是什麼意思?本文律師一次說明清楚,以後千萬別弄錯了!
日期:2023-01-17
王永慶逝世近15年,家族爭產案在國內部分好不容易完成和解,卻因英國樞密院近期的一紙判決,可能展開總價值高達千億元的龐大海外資產分配談判。
日期:2023-01-06
因遺產分配問題而造成手足間的親情破裂,這類案例不勝枚舉,使得遺產彷彿成了家人之間的詛咒。有房地產專家便分享實際例子,一名父親在生前就已立好遺囑,將財產分配好「土地給哥哥、房子給妹妹」,沒想到就在長輩過世後,該名兄長竟立刻翻臉不認人,只想用不到1百萬的廉價條件買下妹妹手上的房子,並趕妹妹離開,後續的過份行徑也讓在場律師都搖頭。
日期:2022-11-18
遺產實務上,若被繼承人沒有預立遺囑時,遇到最多也最難處理的狀況,就是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很多老人家在生前,就會陸續移轉財產給小孩,尤其是在預知自己時間不多的時候,這種情況更是常見。父母移轉財產給小孩並沒有問題,但問題往往出在「不公平」,例如只有給其中某個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又或是雖然各子女都有給,但之間的價值卻不等,而因為這種不公平,往往造成子女間彼此有心結,為日後分割遺產時埋下導火線。
日期:2022-10-21
遺產女兒也有繼承權,應繼分與兒子相同,就算遺囑註明只給兒子,女兒仍有法定的特留分。要姊妹們拋棄繼承,態度應該是感恩而不是理直氣壯或情緒勒索。如果堅持女兒嫁出去是別人家的人沒有拜祖先不能繼承祖產,很簡單,兒子拿房產,女兒領現金就可以解決了。
日期:2022-05-07
一位與世無爭的上班族,有一兄一姊一妹。幾年前因為母親身故而繼承 A 地。這一塊畸零地,1/4 的權利。但是「公同共有」,因為其兄嫂認為遺產分配不均,所以設立條件。倘日後遺產依她的認知分配公平了,這地再改為「分別共有」。
日期: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