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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6-09-14
職場生活

主管不讓業績墊底員工受訓,還騙他「大家出國玩」?小心!封鎖資訊也可能是職場霸凌

「他業績都已經墊底了,公司花錢讓他上新產品課程有什麼用?」「我是主管,本來就可以決定誰去受訓吧?」如果主管因為特定員工業績不佳,就刻意封鎖工作資訊、提供假消息,讓特定員工失去完成工作或改善績效的機會,事情恐怕就不是單純的合法行使主管職權範圍內,合理必要的教育訓練資源分配。

日期:2026-08-25

職場生活

「我不敢找HR,因為霸凌我的就是總經理...」遭遇職場霸凌,律師教你如何找到對的人申訴?

「員工不相信HR,可以直接把職場霸凌申訴寄給獨立董事嗎?」「獨董收到員工陳情後,是不是要自己找主管來問話、判斷霸凌成不成立?」這是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上路後,上市櫃公司董事會與人資部門常常來找我諮詢的問題。

日期:2026-08-18

產業時事

隱匿、延誤、再犯…南聰性平案揭校園防護網三大破口 台版熔爐14年後重演 專家籲補強制度防線

相隔十四年,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再度傳出教職員隱匿校內性平案件,遭監察院彈劾。曾被稱為「台版熔爐」的南聰重蹈覆轍,也凸顯現行制度中,對於隱匿者的裁罰仍有不足。

日期:2026-08-12

職場生活

員工做不好,主管怎麼管?2026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律師點出「嚴格要求」與「霸凌」的3條安全邊界

「員工做不好,我還不能嚴格要求嗎?」2026年7月1日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施行後,企業主管最常提出、也最容易被誤解的問題。我的答案是:主管當然可以要求績效,而且有責任要求績效,甚至嚴格要求績效也沒問題。

日期:2026-08-05

職場生活

「我們公司職場霸凌零申訴」人資引以為傲「一片和諧」,律師卻聽得心驚、揭霸凌黑數真相

「我們公司今年沒有任何職場霸凌申訴,代表制度做得很好吧?」每次聽到人資主管這樣說,我都為他的公司擔心,因為這不一定是好消息,不代表公司真的沒有問題,而是企業可能把「沒有申訴案件」誤當成「職場沒有霸凌行為」,一片和諧。

日期:2026-07-31

產業時事

中和媳婦「來不及離婚」就遭公公砍到身亡,遺產卻只能讓長年外遇老公繼承...律師籲感情好壞都必做這事

今周刊編按: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一起公公殺媳婦的命案,震驚社會。事後,自稱為這名媳婦閨蜜的網友出面爆料,其丈夫居台中且長期外遇,公公無工作還常向張姓女子討錢,平時生活也常有摩擦。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感嘆,遇到這樣的惡公公已經很慘了,「但更慘的是因為還沒離婚,所以她那個外遇的老公居然可以繼承她的遺產!」王至德感嘆,如果這位張姓媳婦能有足夠的支援,就不用請公婆幫忙帶小孩,呼籲死者的家屬應盡快找到家事律師來阻止這件事。

日期:2026-07-29

職場生活

下班回LINE、假日上課算加班?31歲學霸過勞中風,法院判賠1228萬:別以為員工沒報加班,公司就沒責任

今周刊編按:北市31歲羅姓女子在知名葡萄酒代理商擔任品牌副理,入職不到4個月因密集加班病倒,送醫確認有「急性腦中風」。並有失語、認知及肢體障礙等狀況,她為此向公司求償1344萬3514元。羅女是國立中央大學學士、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碩士,曾到波蘭研修,專精英文、西班牙文、波蘭文等外語,2019年3月到知名葡萄酒代理商任職,工作內容有品牌行銷、銷售規劃、外語口譯及管理,月薪5萬5000元。酒商指出,她就職短短4個月,工作量與其他同等職務人員無異,從未反應有工時過長、負荷過重情形,相關加班行為是個人行為,酒商曾透過同事請羅休息,但羅執意不聽、自身也有過失。據媒體綜合報導,法院調查後指出,羅女實際投入工作時間不能僅以正式加班申請紀錄計算,包含:活動場地布置、事後整理、主管透過LINE交辦事項,假日被要求參與的相關課程,都應納入實際工作時數。法官認定,羅女發病前一個月確實累積97小時加班,且6月籌辦酒展期間,經常工作至晚上10點甚至凌晨才下班。公司卻未幫她減少工作量,判公司賠償1228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日期:2026-07-22

職場生活

「我講話比較直接、沒有惡意」不再是免責理由!職場霸凌新法上路,主管EQ成法律責任,企業管理迎3大變革

「主管要求嚴格、講話帶著三字經,應該只是個人修養問題,怎麼變成法律問題了?」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後,很多企業主管開始檢視自己的言行是否會踩線。另一方面,有些主管覺得管理同仁變成一個高風險行為,乾脆不要管同仁以求自保。其實過與不及都不是好事,也不是立法本意。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主管不會管理,而是法律開始管理主管了。

日期:2026-07-20

職場生活

收到「PIP績效改善計畫」,代表公司準備開除我嗎?主管在PIP流程中最容易踩中的「職場霸凌3大地雷」

「我們公司某主管對不適任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畫(PIP),希望協助輔導他的工作表現,沒想到該員工不僅不領情不配合,還申訴主管職場霸凌,這該怎麼處理?」企業面對長期績效不佳的員工,啟動「PIP」本來是正常且必要的管理手段。但我要提醒各位人資同仁及企業各級用人單位主管:真正危險的,往往不是公司有沒有做績效管理,而是整個「績效改善計畫」能否證明「目的在改善,而不是逼退」。

日期:2026-07-20

職場生活

逼寫悔過書、上網肉搜都算霸凌?勞動部祭奧客條款:員工被酸民公審,雇主需提供法律協助

《職業安全衛生法》已在7/1施行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規定,勞動部週二(7/14)公告修正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新版指引明確區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的適用範圍,並強化職場內、外部暴力事件之預防、申訴、調查、協助及保護機制,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共同營造健康、友善及互相尊重的工作環境。有許多服務業勞工飽受顧客無理行為,例如在網路上肉搜、公審店員,新版指引則要求雇主應以「保護勞工安全」為優先,若勞工進一步對顧客提起訴訟,雇主也有義務要提供法律協助等資源。至於「奧客」的標準為何,勞動部也有提供例示,包括:有暴力或其他攻擊行為(包括精神攻擊)、強迫勞工手寫悔過書,或是在社群媒體等平台上,指名特定勞工並中傷之行為。此外,未經勞工本人同意,將勞工的臉部或名牌等之相片公開於社群媒體,也包含在例示內。

日期:202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