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1491)「Never dream about it.」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大膽描述,2奈米製程市況強勁到做夢也想不到。下半年即將在新竹與高雄量產的2奈米,預計在5年內將驅動全球約73兆元的終端產品價值,不僅揭開台積電年營收上看3兆元的序曲,這波升級,更是讓台廠供應鏈加上飛升馬力,材料、設備、廠務/工程、檢測、先進封裝五大家族再升級。
日期:2025-07-16
藍白聯手強推普發現金法案,號稱「還稅於民」,卻引爆憲政爭議與財政隱憂。學者批評立法院逾權,造成政府財務失衡,為了政治操作而債留子孫。 執政黨提出的違憲疑慮,是基於《憲法》第七十條明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過去無論馬英九政府發放消費券,或是蔡英文政府發放振興券、現金,都是由行政院提出特別條例、編列預算,立法院無權單方面增加行政支出。
日期:2025-07-16
近年來隨著政府政策調整與社會結構轉型,加上台灣追隨日本的腳步邁向高齡化社會,「包租代管」正逐漸取代傳統的買房套利,被認為是未來數十年、最穩定且最具潛力的財富累積管道。六年前就洞燭先機,跨足此產業的「包租比爾」鍾元豪,如今已培訓出近300位學員、攜手在全台從北到南,累積超過800百間房源穩健管理、月月收租中。
日期:2025-07-15
太多人希望瑞奇媽分享「如何讓股息翻倍再翻倍」。這段過程,我也只是個固定領薪的上班族,年薪百萬以下,每個月的房貸、教育費也不輕鬆,但我花三年,讓股息從20萬到60萬,今年更是以80萬為目標在前進!「被動現金流>呼吸的代價」,曾經以為是天方夜譚,到今年達成在望,我真的做到了!
日期:2025-07-15
國票金(2890)傳出經營權之爭,甚至有一派大股東想透過大規模增資手段稀釋敵方陣營股東權益。對此,國票金周二(15日)發出六大聲明否認傳言,並澄清14日聯合新聞網報導「國票金改選 旺旺派擬發動50億增資 耐斯和公股股權恐遭稀釋」,與事實不符,謹表遺憾。
日期:2025-07-15
秀才遇到兵!當產業碰到政治這次丹娜絲颱風重創南台灣,我的好朋友陳清祈在麻豆種文旦,這次被颱風打下的文旦逾九成,面對重大災害損失,非常無奈。另一個好朋友李良宗在西螺經營果菜生意,他說蔬菜有的一年七、八收,一次風災,還可以重來,但文旦一年只有一收,這個影響太大了。
日期:2025-07-15
「欸!清流君,你不是說 0050 很猛嗎?那如果我退休後每年多花一點、爽一點,可不可以?提個 10%,會不會怎樣?」
日期:2025-07-15
隨著帝寶(6605)第2季營收出爐,我們也著手對第2季獲利進行預測,進行「緊迫盯人」。研判,帝寶第2季的匯損將頗為驚人,深入研究會發現,這竟然是帝寶「太會賺」的一種後遺症。
日期:2025-07-14
今周刊編按:一名台中一中女學生,同時錄取台大電機和台大醫學系,卻遭網友爆料科展作品涉嫌抄襲。科教館在開會重新審核作品後,決議撤銷科展作品獎項,並追回獎金。而台中一中指出,尊重科教館專業審查與相關決議;畢業生在本次決議後續所需之協助,學校將盡力提供輔導與支持。校方說,本校專題研究課程,教師均會安排學術倫理主題課程,未來也將與師生持續努力,深化研究素養與倫理意識。對此,根據中央社報導,台大周一(7/14)表示,收到檢舉後已開會重新檢視相關程序及資料,台大招生委員會已完成審議程序,決議撤銷被檢舉學生經114學年繁星推薦管道錄取醫學系的資格。台大校方表示,招生委員會審議期間,除高度關注學術倫理議題,也認為教育界應共同守護科學展覽與相關競賽的本質價值,重視啟發學習與探索知識的初衷,避免其淪為升學工具。台大將依同一原則審慎處理其它類似檢舉案件,不再逐案對外說明審議結果。(原文刊載於2025/6/24,更新時間為2025/7/14)
日期:2025-07-14
今周刊編按: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要求學生配合實驗計畫抽血長達數年,若不配合就威脅扣留畢業學分,引發社會譁然。教育部表示,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涉案教師的確有霸凌之行為,且違反人體研究法,情節重大,應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追究相關責任。教育部說明全文:一、本案學生於參與研究過程中,疑因教練要求配合研究並施加壓力,涉有校園霸凌情節。學校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程序,提供學生申訴、霸凌調查、性平諮詢與心理輔導等協助資源。調查期間因案情複雜延長一個月,最終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師對學生確有霸凌行為,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處分,後續已由學校教評會接續辦理中,校方做成決議後應報教育部備查,教育部並將依《教師法》第26條第4項規定持續關注並監督其審議情形,若有未依規定審議或處理不當之虞,將依法要求退回重審,並視情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二、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有違反《人體研究法》,經本部114年5月19日召開大專校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會議決議,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就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善盡監督及查核,確認違反本法第16條、第17條等規定,爰依本法第23條至第25條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分別針對案內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台師大處以行政裁罰,另命台師大於11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審查,並於3個月內限期改善書面報告函報本部,本部會視其改善情形決定得否恢復受理新案。
日期: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