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統計廳與教育部的共同調查,2015 年補習費總額逼近18 兆韓元(約新台幣4,500 億元),韓國開發研究院(KDI)再次分析的結果顯示,補習費早已遠遠超過30 兆韓元(約新台幣7,500 億元)。明明就有公立教育,個人額外負擔的年度教育費卻高達數十兆韓元。
日期:2022-11-04
早上起床看到一位大大的私訊,特別跟我分享,她和老公兩個人這8年多的投資、存股的經歷。
日期:2022-11-03
南韓梨泰院踩踏事件震驚國際社會,截至11/1上午,死亡人數已達156人,超過300人受傷。外界質疑官方未盡力疏導人潮,南韓媒體更報導事發前民眾曾打11通電話報警求助,卻未獲積極處理。南韓警察廳11/2下令,管轄梨泰院的龍山警察署署長李任宰暫時停職。首爾市市長吳世勳召開記者會也為此次意外道歉,身淚俱下表示:「作為負責市民生命安全的市長,對這次事故有無限責任,在此向市民深表歉意」。南韓社會輿論除了追究責任,有不少影片引起民眾討論。一名警察獨自在意外現場疏散民眾,他不斷吶喊「有人死了、請你們幫幫忙」,試圖疏散人潮,事後接受訪問回憶起當天情況,也忍不住落淚。還有幸運獲救的女性受訪表示,自己成功獲救後,聽到救護人員說遺體在僵硬後有可能會無法放進棺木中,所以她就協助將大量倒臥在現場的屍體手腳併攏,影片惹哭不少南韓網友。當地商家目前狀況如何,也受到關注。一名在事發窄巷開店的老闆,帶著飯菜和水果替逝者祭祀的畫面,也讓網友們看了忍不住鼻酸。
日期:2022-11-03
九合一選舉將於十一月二十六日登場,台北市長戰況尤受矚目,本刊向民調最高的三位候選人提出五大關鍵問題。此篇訪談順序以姓氏筆畫為依據。
日期:2022-11-02
「我們做徵信業的,就像是『馬桶』一樣。」剛入行的時候,老東家的主管這麼對我說。當時還是菜鳥的我不明白是什麼意思。為什麼是馬桶?但隨著入行愈久、愈深,有一天,就悟了:客戶急的時候,求我們、抱著我們,拜託我們讓他解放,然後氣呀、苦哇、痛啊,一股腦地全都傾洩出來;但是拉完之後,拍拍屁股走人,轉身就嫌我們臭。
日期:2022-11-02
知名YouTuber關韶文,23歲存到100萬,30歲靠自己買了兩間房,他是怎麼辦到的?他以自身經驗告訴你,如何從零開始累積,翻轉窮忙思維,熱血守錢、存錢、賺錢的翻身智慧!
日期:2022-11-02
媒體上經常出現類似「一日體驗記」的報導,但仍難解我的好奇心與鬱悶感,所以我決定自己找答案,在2020年1月毅然決然辭去工作,投入外送市場。我在酷澎物流中心做日薪制兼職人員;加入外民擔任美食外送員;還當過Kakao代駕司機。從不同的工作中,傾聽所遇到的各種故事。 我當了18年的記者,若採訪貨運司機、美食外送員和代駕司機,對我來說會是比較熟悉也方便的方式,但這一回我想成為當事人,不是旁觀者,因為成為當事人可以看到不一樣的東西。然而才剛開始投入,馬上就面臨巨大的改變—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美食外送及貨運的需求大增。外送員不足,貨運司機也因突然暴增的貨運量而頻頻傳出過勞的不幸消息。我們的社會再次等到付出生命代價,才開始正視問題。另一方面因疫情影響,聚會減少,人們避免面對面接觸,導致代駕司機的收入減少了一半。 美食外送和貨運、代駕司機均是「特殊僱傭勞動者」,又稱「平臺勞動」、「訂購型勞動」,都是智慧型手機誕生後,因技術變化而產生的職業。科技不斷變革,職業的型態也會跟著變化,但當我實際投入現場才發現,技術發展超前,但制度卻很落後...
日期:2022-11-02
編按:作者郭小玲(Elaine),大學主修醫學,輔修法律。畢業後待過國營企業、網際網路公司、新創企業,還成立自己的寫作工作室。戲稱自己是不去當醫生也不去當律師的作家。 她認為,人生有10,000種的發展可能,讀大學不是結果,而是過程,如果你在畢業後不學習不成長,那麼,大學放榜那一天,就是你人生最高峰,然後會一路往下溜滑梯。
日期:2022-11-01
一般認為年輕人購屋「喜新厭舊」,但台灣房屋集團統計金融聯徵中心新增房貸資料,高雄今年上半年屋齡30年以上的老公寓,超過一半買家是年輕客群,其中20~30歲占約二成,30~40歲占33%。至於40歲以上,40~60歲客群約占4成,60歲以上僅不到1成。
日期:2022-11-01
編按: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去年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但未其對電視台女記者性搜擾部分未做出懲戒,去年11月查案監委紀惠容提出案件上訴,懲戒法院於10/28二審廢棄原判決,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從懲戒法院判決書來看,懲戒法院110年度澄上字第3號判決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解釋《性騷擾防治法》:「綜合《性騷擾防治法》第1條第1項及第2條第2款規定,可知立法宗旨所揭示其保護之法益不限於「性」法益,尚包括人格尊嚴、免於恐懼不安之情境及一般正常生活之進行,而關於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之認定,應非僅著眼於性要求或性意涵等生理層面之意涵及社會歧視之意涵。」這是台灣法院第一件在理由中,3度提到CEDAW公約,最終並引用CEDAW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的判決書,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文為律師賴芳玉於庭上提出之意見書。
日期: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