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
陳姓男子開車經雲林台61線被檢舉行駛路肩遭開單挨罰4000元,陳提行政訴訟主張,當時載癌末失能的妻子,對方突嘔吐不止怕她噎死才臨停路肩急救;法院除勘驗影像也詢問醫師,認為陳為了保護妻子生命,才不得已行駛路肩,符合緊急避難阻卻違法事由,判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日期:2024-07-05
財政部28日召集八大公股銀行針對新青安高風險戶清查,指示最快1周內完成人頭戶查核,清查後的數字將回報財政部,經行庫確認後就能啟動追回利息,重新審視核貸條件。
日期:2024-06-29
晶片大廠超微(AMD)大量內部資料驚傳被盜且已在暗網兜售,入侵超微的駭客組織IntelBroker,為了證實自己盜取的資料不假,還將部分檔案截圖佐證。目前超微已發布聲明證實此項消息,並已著手調查整起事件。
日期:2024-06-20
電商名人謝銘元(艾克斯)把品牌iFit賣給郭台銘的永悅健康集團之後,研究投入房地產,上遍知名的房地產課程、投入資金買賣房子快速累積實戰經驗。電商的效率、財金圈的眼光,讓他打磨出自有的投資策略。
日期:2024-06-03
中信金在上週五(5/17)公告一則重磅訊息,宣布大股東辜仲諒與前總經理吳一揆強勢回歸、震撼業界;然而,在去年8月中信金集團才因「大股東干政」遭罰4000萬元(中信金3000萬、台壽1000萬),如今這項裁罰案可能為吳一揆回歸投下變數。
日期:2024-05-21
台灣為了追求供電系統的穩定,除了強韌電網計畫,儲能也將是未來賴政府能源政策的重心,若將現行儲能相關業者分為三類,也更易釐清各自的長期潛力。
日期:2024-05-15
202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已在5月1日開跑,還剩下約半個月的時間,你完成報稅了嗎?其實,報稅的眉角還真是不少,什麼方式最適合自己?有民眾好奇,有小孩的家庭,假如子女在外求學,以下這兩種情況,能否在申報時列舉房屋租金支出?1、學校註冊時繳交的宿舍費2、在校外租屋的租金此外,新婚、離婚或分居該怎麼報稅?父母一方由子女報扶養,另一方怎麼報稅?
日期:2024-05-14
搶1000元連命都不要了?網紅「Mr.R(R哥)」5/10在台北市信義區發錢,只見噴鈔槍朝空中撒落大把千元大鈔,3000人現場瘋搶結果釀成踩踏事件,傳出多人因此受傷,連到場關切的警車也都被人潮包圍,不禁讓人回想起南韓先前的「梨泰院悲劇」,引起輿論譁然直呼好危險又恐怖。北市議員游淑慧詢問信義分局「這樣活動合法嗎?事前有掌握嗎?」,也提醒民眾不要為了一點小錢,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幫別人換流量;信義分局已要求網紅Mr.R到案說明,將朝刑法公共危險及社會秩序法妨害安寧犯行偵辦。
日期:2024-05-11
台北市勞動局首創「台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當中提及雇主應尊重勞工的「離線權」,讓勞工在下班後可拒絕回覆工作訊息。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由於離線權目前沒有母法,所以暫時沒有相關罰則,但可透過《勞基法》針對加班做開罰。他提醒,勞工要提出證明說自己有看,比如回訊息的截圖,就可以當作證據,若看了沒有回訊息,這樣無法證明自己有看到工作訊息。
日期: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