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席捲全球,不僅大大衝擊民生經濟、外出行為及消費飲食習慣,也改變了勞動市場的運作,「零接觸經濟」趁勢而起。
日期:2021-01-18
年底快到了,環球公司老闆大明覺得員工小華工作績效長期不佳,已經拖累整個團隊的表現,繼續付她薪水根本不划算,想要資遣她。
日期:2020-12-21
遷調卜卦「此卦象極為複雜,仕途吝、恐行難,似有調職之暗湧流動。今日齊聚在此,也是緣分一場,且待我將天機告與汝知!」
日期:2020-11-27
長榮航空劉姓空姐4年前以各種理由請假,1年只上班154天,長榮認為她蓄意曠職,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劉女自認歷年考績、訓練皆符合規定,請假也照流程,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桃園地院判敗訴。劉女上訴,高等法院發現她利用上班日排減肥、看電影,認定資遣是不得已的手段,駁回上訴,僅判長榮給付1萬2868元工資差額。
日期:2020-09-23
今年因為疫情影響,各地傳出雇主對求職者發出錄取通知後,又反悔表示不予雇用的狀況,例如有民眾到高雄知名紅茶牛奶分店應徵工作,7月9日接到電話通知錄取,原定15日上班。沒想到前1日業者突然打電話告知已經找到人了,求職者很錯愕,因為中間有5天的時間浪費等待,還為此推掉3個工作機會,造成求職者兩頭落空的狀況,嚴重影響求職者權益。
日期:2020-08-12
人事總處有意立法保障聘約人員權利,並讓任職滿3年的聘約人員,能擔任6大類機關編制內職務與主管。這項法案,必須進一步明定機關聘約人力比率上限,才能有效化解公務員疑慮。
日期:2020-07-22
勞動調解必須在3次內終結,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應在勞動調解聲請之日起30日內,指定第一次調解期日,並在3個月內終結為原則。如果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除非是案情繁雜或審理上有必要者,否則法院應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並於6個月內審結,讓雙方當事人可以較為快速地解決爭訟。
日期: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