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即將針對不合時宜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進行修正,其中強化建商移交公設的責任等內容,值得肯定。但另一項關於提高調整管理費同意門檻的修正,勢必讓目前收繳已經十分困難的情形,更加雪上加霜。
日期: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