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地檢署收發室上班的蘇誠德,今年三月底,太太因車禍腦部受傷住院,開刀急救後昏迷迄今,每天二千元的看護費讓他備感壓力,於是他採取法律途徑,寄望於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可以解決燃眉之急,卻遭到同事、也是承辦申請案件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富美的「刁難」。其實,除了檢方,還有稅捐機關人員,似乎都是去年十月才開始實施的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制度的障礙。
日期:199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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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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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7-09-03
日期:1997-07-30
日期:1996-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