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持續延燒,時任競總總幹事黃珊珊、副總幹事陳智菡週一(8/19)召開記者會,說明政治獻金善後小組報告查帳進度,柯文哲本人則並未現身。至於財務長李文宗為何沒有現身記者會,黃珊珊表示,李文宗財務長跟相關會計人員,都是列為檢調偵訊證人,「所以我們目前沒有請他們來做對帳作業。」而民眾黨中評會要討論黃珊珊等人的懲處之前,柯文哲卻指定黃珊珊負責「善後小組」,被質疑是否球員兼裁判、是否意味中評會不會對黃珊珊開鍘?以及黨內要求辭立委等相關問題。黃珊珊表示,「大家的指教,我們都虛心接受、檢討」,競總同仁會一起面對善後和重建信任,這不是個人(去留)問題,外界意見都會當成是好意。黃珊珊說,這次之所以發生會計師虛報問題,就是民眾黨並沒有給假發票,因為第一次申報不需要上傳憑證,所以會計師作業上只要key in(輸入)就可以完成所謂虛列支出,「沒有人製作任何假發票,所有漏報都有支出憑證。」請不要以訛傳訛。民眾黨將於週二(8/20)下午於黨中央約談黃珊珊、李文宗、端木正等三人,做最終決議。
日期:2024-08-19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案,前黨工、廠商相繼出面爆料,媒體人質疑光是面紙費就要900萬,衣服花1100多萬元。對此,柯文哲週五(8/16)受訪表示,單一面紙應該不會這麼多,應該還有菜瓜布等其他用品,況且全台灣的志工都幫忙發面紙,若全部計算數,量應該不小。而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之前自爆用兒子名開公司,她今天生日卻是說法大轉彎,不認冒名之事,而是改稱兒子已經成年,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民眾黨中評會週五將開會討論政治獻金風波的黨員懲處,曾為柯文哲心腹的台中市府顧問蔡壁如呼籲黃珊珊要負全責,柯文哲則說,中評會是獨立機構,到時候就尊重中評會裁決。民眾黨中評會決議,按「中央評議委員會違紀調查執行辦法」第7條規定,將於下週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
日期:2024-08-16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政治獻金風波,他週四(8/15)上午出門上班前,被問到妻子陳佩琪疑似開設人頭公司,台北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柯文哲回應,那不叫人頭公司,就是父母太疼愛小孩子了,父母出錢幫小孩開個公司,這也不是很奇怪的事。而柯文哲政治獻金有一筆達1300萬元的「授權金」流入「木可公關公司」的帳款,被質疑講不清金流,台北地檢署週三(8/14)緊急調集調查局北機站,前往木可等公司進行搜索,約談會計師端木正、木可董事長李文娟等6人。檢察官認為端木正、李文娟涉偽造文書罪,諭令各100萬元、15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木可公司助理何璦廷50萬元交保。
日期:2024-08-15
日本因距離近,當前匯率低,是不少國人出國旅遊首選目的地,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日本擬改變免稅制度,主因在於,從過去至今頻頻傳出外國遊客以免稅價格購買商品後,在當地轉售獲利,導致政府消費稅短收;如今,日本政府有意更改免稅制度,往後旅客恐怕都得到機場核實後,才能退稅。
日期:2024-08-14
近年來,由於中國與西方國家的關係惡化,不僅前往中國學習中文的民主國家學生普遍減少,這些國家的學生在本土學習中文的意願,也因為中國將華語文教育轉化為其銳實力的一部分,而出現衰退。
日期:2024-08-09
很多人出國旅遊選擇參加團體,可是同樣的地點、同樣的天數,旅館看起來也差不多,為什麼團費相差這麼大,其實有些眉角連業者都搞不太清楚。
日期:2024-08-08
疫後,轉機旅客成為各航空公司爭相搶食的大餅。桃機作為背後最大的支柱,要如何攜手國籍航空擴大競爭優勢?
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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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26
微軟(Microsoft)週五(7/19)突爆發故障情況,Microsoft 365系列服務出現異常,網友也紛紛回報無法上網,甚至電腦會自動不停開關機的問題,影響範圍相當大,包括航空公司、機場以及銀行等都有災情出現。電腦出現「藍屏死機」問題,應與全球網路安全公司CrowdStrike軟體更新有關,CrowdStrike也坦承錯誤,強調「工程師正在積極努力解決此問題」。桃園機場公司也表示,部分航空公司因使用微軟雲端系統Navitaire,影響出境報到系統無法作業,目前影響包括全亞洲集團、台虎、捷星、香港快運、濟州、酷航等,已改採人工劃位報到,達美以及聯合航空亦受影響,從外站暫停起飛,相關訊息可洽航空公司。航空分析公司Cirium表示,全球因為這次微軟當機,已有1000多個航班被取消。
日期:2024-07-19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及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收賄,他先在7/6被桃檢聲押,法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後法院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二度發回更裁,並由桃園地方法院在周四(7/11)下午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委任律師周四晚間9時許遞狀再次提出抗告,桃園地院回應已於當晚9時40分派車將交卷證送給高院。律師提出的抗告書,主要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不過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後,周五晚間駁回律師抗告,不得再抗告,鄭文燦確定羈押至少2個月。鄭文燦抗告否認知道手提袋內有500萬現金,高院合議庭認為,500萬元的重量體積非小,鄭文燦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顧慮官邸維安或好奇打開查看的道理。而鄭文燦抗告指稱證人廖○松的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土地變更計畫的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高院認為不可採。鄭文燦抗告另指檢察官沒說明勾串的對象與待證事實,高院指檢察官已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高院說明3個駁回抗告原因如下。一、抗告人即被告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惟有卷內相關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二、被告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 不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係法定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審酌重 罪本即伴隨有高度逃亡 、串證之可能。且被告尚有於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予秘書之舉 顯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衡以被告之政商關係,以及本案土地變更計畫一事涉及桃園市政府多個局處事務,經手承辦公務員甚多,則相關公務員或因與被告過往職務親誼、權力甚至為免自己涉入刑責,即不無附和被告說詞之動機,而此勾串之虞顯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 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 ,核無不合 。三、被告抗告否認知悉廖O松攜往其官邸而留在該處之手提袋內有 500 萬元現金且辯稱若真是行賄,依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利益,怎可能只有 500萬元之賄賂 云云 。然 500 萬元現金之重量、體積非小,被告或家人對於官邸內有人遺落此物豈有不基於 官邸維安或 好奇打開查看 之理 ?且由被告所述發現該手提袋後之舉止,竟係 遲 至 6 、7 個月後 始 親自歸還廖 O 廷以轉交廖 O 松,而非即時指示部屬交還或交政風室處理,其反應更啟人疑竇 。另依廖 O 松就此數額決定過程之證述,非無可能僅係土地變更計畫完成之「前金」。而檢察官係認被告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是被告於此過程中以其市長職位在職務上為如何之裁示,正為檢察官後續偵查內容之一,被告抗告指稱廖OO松之訴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求與桃園市政府就本件土地變更計畫之態度相同,無行賄之必要等詞,亦無可採。至抗告另指檢察官未釋明勾串之對象與待證事實一節,實已為檢察官於聲請書中記載指出 ,其此部分抗告之詞,無可採信。綜上,本件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日期: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