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付資遣費給離職員工了,為什麼他還能上法院告我,然後我還敗訴?」一位熟悉多年的中小企業老闆滿臉不解且帶著對司法不諒解的情緒問我上述問題。這是另一個常見的勞動法認知誤區。別再相信「付資遣費就能叫人走」這種鬼話了!台灣勞動法對解僱的規範比你想得更嚴格。
日期:2026-06-09
「最近公司遇到一件職場霸凌事件,雙方當事人A女士、B小姐分別是主管及下屬,因為業務分工問題有不同認知,不僅發生口角,主管A女士還推了同仁B小姐一把,雖然沒有造成傷害,但很多同事在場目睹,總經理也很重視這起事件。我們啟動職場不法侵害防治措施,關懷並訪談B小姐,B小姐接受訪談時不時掉淚,但明確表示不希望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只希望A女士提出悔過書,表示歉意並保證不再犯即可。請問本公司應該如何處理?」一位科技業人資主管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4-09-16
「我們公司最近要資遣一位工作績效不佳的員工,她對於資遣沒有太大意見,但她希望除了法定資遣費以外,再加給優退金,並且要給她非自願離職證明。公司為了避免糾紛,原則上同意她的請求,但老闆怕此例一開,其他員工也要援例辦理,我們該怎麼處理才不會有後遺症呢?」一位電子業人資主管問我上述問題。
日期:2023-09-13
「如果公司對我進行PIP(績效改善計畫),之後可能要資遣我,我覺得不想經歷這樣的過程,可不可以乾脆雙方談一談,直接資遣我比較痛快?」答案是:可以的。
日期:2021-08-11